卷六 帝纪第六 (第2/3页)
于园。诏以帝为大
丞相、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相府佐史进位一等。帝寻如晋阳,有诏军国大
政咸谘决焉。
帝既当大位,知无不为,择其令典,考综名实,废帝恭己以听政。太皇太后
寻下令废少主,命帝统大业。皇建元年八月壬午,皇帝即位于晋阳宣德殿,大赦,
改乾明元年为皇建。诏奉太皇太后还称皇太后,皇太后称文宣皇后,宫曰昭信。
乙酉,诏自太祖创业已来,诸有佐命功臣子孙绝灭,国统不传者,有司搜访近亲,
以名闻,当量为立后;诸郡国老人各授版职,赐黄帽鸠杖。又诏謇正之士并听进
见陈事;军人战亡死王事者,以时申闻,当加荣赠;督将、朝士名望素高,位历
通显,天保以来未蒙追赠者,亦皆录奏;又以廷尉、中丞,执法所在,绳违按罪,
不得舞文弄法;其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免为庶人。戊子,以太傅、长广王湛为右丞
相,以太尉、平阳王淹为太傅,以尚书令、彭城王浟为大司马。壬辰,诏分遣
大使巡省四方,观察风俗,问人疾苦,考求得失,搜访贤良。甲午,诏曰:“昔
武王克殷,先封两代,汉、魏、二晋,无废兹典。及元氏统历,不率旧章。朕纂
承大业,思弘古典,但二王三恪,旧说不同,可议定是非,列名条奏。其礼义体
式亦仰议之。”又诏国子寺可备立官属,依旧置生,请习经典,岁时考试。其文
襄帝所运石经,宜即施列于学馆。外州大学亦仰典司勤加督课。丙申,诏九州勋
人有重封者,听分授子弟,以广骨肉之恩。九月壬申,诏议定三祖乐。冬十一月
辛亥,立妃元氏为皇后,世子百年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癸丑,有
司奏太祖献武皇帝庙宜奏《武德》之乐,舞《昭烈》之舞;世宗文襄皇帝庙宜奏
《文德》之乐,舞《宣政》之舞;显祖文宣皇帝庙宜奏《文正》之乐,舞《光大》
之舞。诏曰可。庚申,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师太原王娄昭、故太
宰章武王厙狄干、故太尉段荣、故太师万俟普、故司徒蔡俊、故太师高乾、故司
徒莫多娄贷文、故太保刘贵、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二人配飨太祖庙
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宰扶风王可朱浑道元、故太师高
昂、故大司马刘丰、故太师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绍宗七人配飨世宗庙庭,故
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脩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显祖庙庭。是月,
帝亲戎北讨库莫奚,出长城,虏奔遁,分兵致讨,大获牛马,括总入晋阳宫。十
二月丙午,车驾至晋阳。
二年春正月辛亥,祀圆丘。壬子,禘于太庙。癸丑,诏降罪人各有差。二月
丁丑,诏内外执事之官从五品已上及三府主簿录事参军、诸王文学、侍御史、廷
尉三官、尚书郎中、中书舍人,每二年之内各举一人。冬十月丙子,以尚书令、
彭城王浟为太保,长乐王尉粲为太尉。己酉,野雉栖于前殿之庭。十一月甲辰,
诏曰:“朕婴此暴疾,奄忽无逮。今嗣子冲眇,未闲政术,社稷业重,理归上德。
右丞相、长广王湛研机测化,体道居宗,人雄之望,海内瞻仰,同胞共气,家国
所凭,可遣尚书左仆射、赵郡王睿喻旨,征王统兹大宝。其丧纪之礼一同汉文,
三十六日悉从公除,山陵施用,务从俭约。”先是帝不豫而无阙听览,是月,崩
于晋阳宫,时年二十七。大宁元年闰十二月癸卯,梓宫还邺,上谥曰孝昭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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