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老家出事 (第2/3页)
保存的一份署名张福如的刑事附带民事状中,却明确指王正军为“致死人命的凶手”。这份落款为2001年7月13日的诉状称,王正军“双手举棒,将死者脑袋打成两半,当场死亡,为此判地(的)徒刑。”
丁福如说,他2001年到省里上访过,为此写的这份材料。他没文化,这份诉状是经他口述,找如今已经去世的一个老太太写的,她写错了。他当时都没发现。
丁丽波记得,弟弟丁扣扣哭着趴在母亲边上,大喊“妈,我要给你报仇啊,我一定会给你报仇”。丁福如抱起妻子,要闯进王家的院门,“你们把人打死了!我要把人放在你们院里!”
不知是谁迎面用力推了他一把,丁福如被推倒,抱着妻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舅子汪井发赶到后,用手推的板车将姐姐送去了医院,汪秀萍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人都硬了”。
“这一年,丁扣扣13岁,姐姐丁丽波17岁。我依旧记得,那年13岁的我钻过排开几十米的人群,带着惊异、好奇和难以详尽的复杂心情围观了那场公开的验尸。”
安虎说话的时候,好像又看到了当年的场景一般,眼睛里流露出悲伤的表情,然后继续说起了那天的场景。
女人的头发被全部剃光,法医用热水和毛巾对尸体的头部进行清洗,随后切开头皮,锯开头骨,又将头骨合上。场面血腥,村里不少孩子目睹后一连数月睡不好觉。
“看见,丁扣扣全程在旁,表情冷静镇定,没有哭。”
二虎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一丝难以形容的笑容,不知是哭是笑。
此后的很多年,每每提及母亲,丁扣扣也从未流泪。安虎回忆不出在丁扣扣身上有什么戏剧性的改变,只是和很多朋友一样认为,从母亲死后,丁扣扣变得沉默了。
“他时不时会向我提起,他总有一天要把王家全杀了,给妈妈报仇。从十几岁,一直到出事前些年,丁扣扣隔几年总会说一次。”
安虎一边说着一边摇了摇头,然后继续道:“那时候的我不以为意,觉得扣扣幼稚,总是劝他,“算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在哪里做什么工作?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报仇,反而选择了今年在这个时候动手了?”
丁禾不忍好奇的询问起来,既然他早已有了想要报仇的想法,为何一直迟迟没有动手,一直等到今天才报仇呢?
“在村里,我算得上丁扣扣关系最亲近的好友之一。大学毕业后,安虎在西安市从事保险销售工作,月入近万,属于村里“混得不错”的一类。在与扣扣交往时,即使亲近,我也总考虑到扣扣的感受,从不追问他在外打工的细节。”
原来安虎也不知道,丁扣扣这些年一直都在做什么。
初中毕业,原本成绩不错的丁扣扣因为家里经济困难被迫辍学,被表舅带去新疆伊犁打工。2001年,丁扣扣被乡里选去参军,乡干部曾对张家说,“退伍回来好好安排个工作,让他成家立业,慢慢地就淡忘了这个仇恨。”
但两年后,复员后的丁扣扣并没能如愿被分配工作,没能像同村参军的王鹏一样进了县里的公安局。他只好外出打工,十多年来先后去了广州、杭州。
“参军履历就此翻过,唯一带给他些许光彩的或许是那身军装——很多年后,过年回家时,丁扣扣仍旧会穿上那身军装,挺括的迷彩面料和擦得蹭亮的军用皮鞋,“很好的皮子”
安虎一边说着一边,仿佛眼前又出现了丁扣扣的模样,然后露出一丝的笑容继续道:“军装下的张扣扣看着非常精神,神采飞扬。”
“但更多时候,安虎还是感受到一种被“隐藏得很好”的“郁闷”。”
说到这里的时候,安虎很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好像是对于自己的后知后觉而感到惋惜。
“在外打工,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丁扣扣有一次对安虎感叹,但是话说到一半,并没有再继续下去。
今年春节前,丁扣扣曾拿出护照给安虎展示,他去了阿根廷。通过一家台资企业的运作,他被作为劳务输出运往国外。
在阿根廷,他被“弄进了一个农场”,呆了三个月,回国了。回国那天,他发了一个朋友圈,“祖国,我回来啦。”配图是他穿着红色球鞋、蓝色牛仔裤和T恤,站在一处难以分辨是国外还是国内的室内,笑得灿烂。
人类学家项飙曾提出“工作洞”理论:人们工作,就像跳进一个洞里,发疯般地工作,咬牙,期待着几年之后从洞里爬出去,他们坚信,幸福将开始在自己从洞里爬出来的那一刻,那时就有足够资本做自己乐于做的事,或单纯地享受挥霍。
和许多在外漂泊的人一样,丁扣扣在外打工的心态大致如此。他没有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多个朋友证实,他并没有抽烟、喝酒、赌博、应酬等烧钱的不良癖好,但也难以积攒下更多的钱了。可以确定的是,现实再次让他失望了——阿根廷的打工之旅没有赚到什么钱,而终于拥有一座新房的他依然结不了婚。
丁家的楼房建于2003年。那一年,丁扣扣寄回了16000块钱。建房是为了让丁扣扣顺利成婚。为了负担这笔费用,年过七旬的张福如还在为人做建筑小工。建房加装修,陆续进行了约十年。总共花费近20万,投入了父子俩几乎全部的积蓄。
二楼本是作为丁扣扣的婚房设计的。靠近楼梯处有一面电视墙,嵌入式的墙面用米金色的壁纸做底,左右分别有六块凹槽,用镂空式的花纹壁纸做装饰,用于摆放陈设。这在当地看来,是十分豪华和时尚的设计。
村里许多人曾在装修完成时被丁扣扣带领着参观了新房,朋友记得他当时脸上的表情,“很兴奋、快乐”。
与这面华丽的电视墙相对的,是整个二楼光秃秃的光景——除了白色大理石瓷砖地,和经过白色漆粉刷的裸墙之外,屋内再没有任何陈设。
他没有额外的钱财支付彩礼,也没有人为他说媒——在农村,说亲是女人的责任,失去母亲后,没有人为丁扣扣的婚事操心,他今年35岁了,但从未相过亲。家人没有听他提起过女朋友,朋友曾听他提过相处的女人,但没有一个论及婚嫁。
从阿根廷回国至案发,半年时间丁扣扣都在老家,没有工作。今年春节,为了迎接姐姐回家,丁扣扣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添了一张木床。
离开村庄七年,丁丽波像新集镇的大多数家庭一样,自这个“面皮之乡”离开,她带着一门手艺和能吃苦的劲头,在河北做凉皮、酸辣粉的买卖。这门生意没有门槛,只要下力气干,就能糊口。但七年来,为了节省一千多元的车费,她一直没有回老家,只通过电话与父亲、弟弟交流。
家里连张桌子都没有。油垢堆积在木凳上,结成了黑黄的渍,时常把衣服都坐脏了。她花了148元从镇上买了一张小木桌,和四只折叠椅。出事前,姐弟二人和略有些佝偻的老父亲,每晚围着这张桌子吃饭。那几天,每天都是弟弟做饭。
汪秀萍死后,丁家曾在诉讼中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一、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其中,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抵扣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
丁福如称,到手的赔偿有1500元,至于丧葬的费用,“自己也不知道王家到底花了多少。”那1500元,都用于姐弟俩的教育费用。
自汪秀萍去世后,家里更加贫寒。丁丽波回忆,初中时,姐弟二人为了省钱,每天不吃早饭便上学,需要忍着肚饿熬到中午,才能飞奔回家吃饭。
2004年,丁丽波出嫁,弟弟却没有回家。他曾向姐姐流露,彼时家里仍是土瓦房,在这样的家中操办喜宴,他觉得没有面子。
“如果我妈没有死,家里情况不会这么糟。”丁丽波如今将一切苦难的源头归结为母亲的横死。无论在经济上,或精神上,她认为家人多年来蒙受了巨大的苦难。
两家的怨结起于何时,已无从考证。村里的说法不一,一些村民对汪秀萍在世时的评价是“性子是挺厉害”,但也有村民认为她“脾气急,但心眼是好的”。没有人说得清,丁、王两家在那次杀人场面发生之前,有过什么激烈冲突。
但无疑在丁福如这里,对矛盾的感知是迟钝的。他曾将两家的矛盾归因为自己种西瓜,因给别人送了瓜而没有送给王家,因此结怨。后来他猛然间想起,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因为承包米面厂与王家产生过矛盾。“当时说好,他家承包一年,我家承包一年。但到第二年,人家不给你了。”
他坚称,两家人很快就和好了。直到1996年汪秀萍被打死前,他还与王自新共同“捂秧子(水稻插秧)”。“好嘞,不好咋会一起插秧?”
“通过旁人的叙述可以推测,恨意常常在丁扣扣心中复燃,也可能从未熄灭。”
安虎一边说着一边看向天河继续道:“仇恨一直都在他的心中,他未曾放下过。”
一起参军的战友王鹏回忆,入伍后,一次丁扣扣被问及参军原因,当即回答,“锻炼好自己为我妈报仇”。这番言论很快传到了上级,组织还特意安排人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包括父亲、姐姐、朋友、战友等至少五人在受访时提到,曾听张扣扣说过“报仇”之类的话。
大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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