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八章 颗粒无收? (第2/3页)
朱标从袖中取出一小札:“我已令青策堂草拟‘社纲十律’,其中列明:童社不得干政,不得募资,不得越境,不得妄言他社,不得任意设刑,违者遣散。社内设三职,一议、一录、一稽查,由本地年长士绅监守,所议所录,皆需报于策堂外司,以备查阅。”
“第二,”朱瀚点头,“童社所言,若与官府政令相悖,当如何处?”
“官令为上,社议为辅。”朱标回答得斩钉截铁,“童社可议村事、可理民愿,可助教可理俗,但不得触官道、涉律条。策堂每年派遣巡司一员,往各社核实议录,凡越矩者,解社,清议,逐人。”
“最后一问。”朱瀚盯着他,语气忽然放缓,“你要众童议政、女子设学、民医自理,你不怕有人说你毁礼乱序?”
朱标轻轻一笑,竟反问一句:“皇叔可记得孔子之言?”
朱瀚一怔:“何言?”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朱标肃容道,“我既为太子,自当立本。百姓即本。百姓若识理明道,是为国固基;若愚昧无学,终归流离。若礼不能教,序不能护,我便教之,我便护之。”
这番话落,朱瀚沉默良久,终究笑出了声。
“好啊,我这侄儿,总算长起胆子来了。”
朱标也不再拘谨,侧身一揖:“还请皇叔,替我落第二子。”
朱瀚负手而行,缓步向殿中棋案而去,望着那黑白错落的棋盘,手中执子一顿,道:“那便以这‘童社’,为你下一局棋。”
数日后,东宫命青策堂外司设“议社录”,取民间学社、童社、医社之例,广布于河南、山东、河北数地,首设五社,每社限议三事,不得越地。
此令一出,朝中虽有异声,但因无涉军政,又为太子所署,尚不算动摇纲纪,诸公虽疑,亦未力阻。
而就在议社设立的同时,朱瀚却带着一人,悄然离开京师,直奔山东一地——邹县。
此地,正是新议社之一的起点。
“皇叔,你为何亲至?”
朱标随行至半途,终于忍不住问道。
朱瀚却不答,只低头翻阅一卷社议记录,忽然停在一页上,目光锐利如刀:“这孩子,名唤陈鹤鸣?”
朱标点头:“年十五,读书三载,父母皆为医户,偶善讲经,曾于魏城以一言定村议,被推为议社之首。”
“一个十五岁的医户子弟,竟能定议于社首?”朱瀚放下卷宗,“你这棋下得太快。”
朱标一愣:“皇叔是怀疑他?”
“我不怀疑他,我怀疑的是你——你是否已看清,这社,不只是为议村事那么简单了?”
朱标望着他,沉默半晌,道:“若这社真能生根,那么将来朝廷治政,不再只是上意下达,还可由下而上。”
朱瀚望他一眼:“你若真要走这一步,那陈鹤鸣这类人,将来不是你的助力,就是你的劫数。”
他顿了一下,转身便走:“所以,我要见他。”
邹县童社设于旧庙之后,一片青砖之地,孩童围坐石凳上,正争议一事——村北渠旁栽树之法。
年十五的陈鹤鸣端坐其间,声音清亮:“渠北本非我村所有,欲栽树须得邻村共议,可由我们草一文书,递于社外,由策堂外司通之。”
众人纷纷点头。忽有人道:“外头来了两个骑马的,说是从京里来的钦差!”
正言之际,一人负手而入,衣袂猎猎,气度从容,却目光如剑。
陈鹤鸣起身躬身:“见过大人,不知大人——”
朱瀚挥手止他,望着这少年的眉眼,忽然笑了。
“你便是陈鹤鸣?”
“正是。”
“可知,你今日所议,不是小事?”
“知。”
“可知,你若言有失,不止你失,连社、连村、连你父母都会受牵?”
“知。”
“既知,还敢说?”
陈鹤鸣抬头,眼神坚定:“人有口,便当言理;社为社,便该议事。若一言不敢开,何以教他日立于朝堂者心知百姓冷暖?”
朱瀚大笑。
他拍了拍这少年的肩膀:“你若不死,必是一柄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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