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欺世盗名 (第2/3页)
小乞丐的模样,伏缨当年收他为弟子,正是看中了他资质奇高,足以传承他的本事,而伏光也不负伏缨所望,将金手门的功夫全都学会。
伏缨眼看他品行不差,便将金手门这个一脉单传的门派传给了他,并嘱托他要严格遵守金手门的规矩,偷来的财物,必须要有七成以上捐给穷苦之人,倘若觉得直接捐给穷人有些麻烦,不妨将偷来的财物交给丐帮,让他们代为捐助。伏光自然是满口答应。
此时距离伏光出师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一开始伏光还严格遵守金手门的规矩,将偷来的大部分财物都捐给了穷人,可是经历了改朝换代之后,就连丐帮也已经四分五裂,神州大地一片萧索,受苦受难的百姓实在太多,根本捐助不过来,伏光不免感到力不能及,进而有些心灰意冷,感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
不曾想没过几年,事情会变得截然相反,百姓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大部分人反而不需要他的捐助。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伏光变了性子,想起以前自己做乞儿时的光景,渐渐感到自己一生孤苦可怜,好不容易有了本事,还要去帮助其他可怜之人,如今这些可怜之人的日子也都过得好了,自己却还在奔波劳碌,为的又是什么?
在那一段时间里,伏光先是酗酒,每到一地,就要先去当地偷一回当地最富裕之人,然后去买最好的酒来喝,可是喝酒似乎只能让他暂时忘记这些,酒醒后的日子依旧充满了寂寞和苦楚,为了解决寂寞,他便又去了青楼,找当地最大的青楼中最红的姑娘,反正他只要没钱了,就去当地最有钱的人家走一趟,腰馕又会鼓起来。
但凡伏光去过的地方,他的一切开销都有这些有钱人家替他结账,这些富户发觉丢了贵重财物,告到官府,官府派出官差查探,却连伏光的影子都没摸着。
即便如此花天酒地,伏光还是感到没有意义,他有足够的钱,能够买到他所能遇到的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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