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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诉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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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诉什么罪名? (第2/3页)

没有参与过李四的「诈骗业务」,对李四的业务并不知情。

    双方唯一的交集······就是攥写剧本。

    但偏偏这个剧本······

    为李

    四的诈骗团队提供了一整套的话术,还配有心理学的暗示等知识。

    使得李四诈骗团队的犯罪成功率大大攀升。

    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张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是编写剧本······恐怕还是没有办法起诉。

    秦牧点了点头,同样感到有些麻烦。

    这次他们扮演的是公诉人的角色。

    需要对张三进行起诉。

    可张三的行为属于严重擦边,却又不违法。

    他给李四卖了三年的剧本。

    或多或少能猜测到李四的「职业」,但依旧选择了将剧本卖给李四。

    说他全然不知情根本说不过去。

    但是······

    他卖的仅仅是剧本,没参与过程。

    不能草率的以此来定罪。

    不然的话······

    那些杀人犯杀人时用的刀,还需要追究卖家的责任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在刑法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或者职业,即便其侵犯了法益,也不能以犯罪来论处。

    张玮叹了口气,念出了一条刑法解释。

    比如说有人卖刀。

    结果某人买了刀去杀人,构成了杀人罪。

    但卖刀的人······

    应当属于无罪的,他卖刀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

    但假如某人听说有人想杀人,于是主动找到他,提供了一把刀···...

    那就属于帮凶共犯。

    拿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来说。

    他是个作者,为了谋生写剧本,属于日常生活行为。

    不应以犯罪论处。

    「卧槽?我们地区居然抽到了离婚诉讼的案件?这个案件也太离谱了吧,假结婚+假离婚+重婚?」

    「赶紧研究下,这个案子该怎么打,马上要开庭了。」

    「我们抽到的是版权纠纷+金融纠纷的案子,也不好打啊。

    「时间太紧迫了,赶紧去场外求助一下。」

    「......」

    会场里。

    晋级了第四轮的八个地区的金牌律师们都有些愁眉苦脸。

    一阵头大。

    第四轮的案件复杂程度又加了一个档次。

    张玮听着四周的嘈杂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从众人的反应来看······

    他们的案件还不是最难的。

    「要不······咱们就起诉张三行政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吧?」

    随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秦牧。

    提出了他自己的建议。

    张三卖剧本,肯定是要处罚的。

    这个也是考验他们如何量刑的一个难点。

    量刑若是合理了,评价分就会相应高很多。

    若是量刑出现了偏差······

    那可能第四轮就会被淘汰了。

    「如果起诉缓刑的话······必然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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