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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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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 (第3/3页)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庭审的进行。

    论坛的热度空前高涨,越来越高。

    讨论庭审的帖子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

    「好家伙!都积极认罪?这些人是不是看过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卖小哥@黑中介@银行行长@药店老板.都来看看,早有这种觉悟,你们也不至于这么有判头。」

    「这才是正确应对庭审的方法,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不过话说回来,

    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审结束后up科普一下这些罪名。

    我刚才粗略数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个不同类别的罪名,真牛皮!」

    「......」

    众人倒是没有觉得不过瘾。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这种生动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里面包含了诸多的刑法罪名。

    而论坛里的人要么是法学生,要么是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的网友们,都想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后被人莫名其妙给送进去了。

    虽然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专业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

    远没有现实案例来的「生动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讲解......

    他们顿时就有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不少人....

    已经在论坛里逐一罗列本案中出现的罪名,进行「名词解释」了。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法,试图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没有经营许可,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绑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不多时。

    论坛突然展现出了它的专业性,没再有人飙段子。

    讨论的内容......

    全是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看上去像极了正经的专业学术论坛。

    ......

    晋城。

    某区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咚--」

    法槌声回荡在法庭上。

    在廖向铭等人答辩完之后,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证,控诉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行为。

    公诉人同样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证据,用以佐证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事实。

    在铁证面前。

    唐岁明和廖向铭没有任何反驳,十分光棍的承认了这些罪行。

    紧接着。

    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张玮率先站了出来,据理力争,为己方的两个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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