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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个赔钱的股东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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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一个赔钱的股东公约 (第2/3页)

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的理事问。

    “当然我希望是这样。”

    “这么说,要办报会赔钱了?”

    “开始肯定是要赔钱的。”

    “那以后呢?”

    “以后虽然不好说,但赔钱的可能性还会很大。”

    “既然认定要赔钱,又要办报纸,干脆成立个‘赔钱董事会’得了!”

    “对,成立个‘赔钱董事会’。大家都签上字,来个‘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好,立了字据,以后谁再反悔,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我现在就起草一个股东公约。”文明远依然保持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挥笔写就了一个“股东公约”:

    《欧洲之声》报社股东公约

    我们是一个不需要到匈牙利经济法院注册的“股东会”。

    我们的投入,很可能没有分文的经济收入。但是当我们看到远离故土的同胞们,手捧我们的报纸……我们将欣慰地想,我们又为自己的同胞做了一点事儿。这就是我们投入之所得。

    我们投入的是不影响自己生活、工作的很微小的一部分资金,我们创造的将可能是巨大的、影响我们华人精神生活的万代之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一笔很合算的“生意”!

    为此

    我公司人立誓:

    自愿承担《欧洲之声》报社按月分摊给我的办报集资款项。此款项数目以报社财务部门当月经济结算公布表为准。按月主动交纳,决不拖欠。

    签名:

    编号:

    《欧洲之声》报社“股东公约”落笔后,立刻有二十五名“股东”庄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先后参加签名的顺序为:

    张曼新、文明远、刘厚祥、刘进文、陈塔、余文龙、方永钧、张健、蔡兆清、王少媚、段惠来、郑可龙、程康武、马良、胡依仁、杨一稼、王晨、宋万军、郭伟志、陈寿庆、谢建忠、俞钧、韩开平、刘玉华、郭季燕。

    此外,还有一些虽没有在“股东公约”上签名但依然默默地为《欧洲之声》报的创办无私地奉献者。他们是:

    郑学义、沈建豪、戴军、屈君、伊逸夫、王雪飙、乐志信、吴永安、张荣军、刘云龙、陈晓玲、沈明、席晏斌。

    杨占军先生向报社捐赠了一部汽车。

    这一长串名字,每一个都不啻于一块坚硬的基石,在旅匈华侨史上矗立起一座巍峨不朽的文化丰碑!

    这一晚,时至午夜后的两三点钟,这些“赔钱董事会”的股东们依然情绪激昂,谁都不肯离去。他们以高昂的豪情,展望着旅匈华人事业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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