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需要倒叙的往事 (第2/3页)
那时,24K的黄金手饰在香港是每克约一百元人民币,银行购进价一般每克约一百一十五元至一百二十元人民币,市场上每克售价为一百四十元人民币。
恰在这时,他认识了两个关键性的人物。
一个是深圳沙头角中英街香港某金行的邓先生。
一个就是张家口市某银行的副行长王佐。
香港某金行的邓先生是卖家,张家口市某银行副行长王佐是买家,张曼新就充当了带有国际性质的经济人。
这样,一桩贸易就运作起来了。
香港某金行的邓先生感谢张曼新为他打开了在大陆的销路,提出从营业额中给他提取佣金。张曼新认为国际经济人收取佣金,属正常的商业惯例,便来者不拒。
张家口市某银行副行长王佐感谢张曼新为促进国家货币储备、支援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张曼新对于这种精神的褒奖也依然接受。
从这一点,就可以分出经商者的档次。
精明的商人既赚到钱又不犯法。
鲁莽的商人赚了钱却犯了法。
愚笨的商人赚不了钱又犯了法。
张曼新既赚到了钱又不违法还得到褒奖。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不久,张家口市某银行为了促进本市的储蓄,特地将张曼新请到张家口市。
张曼新来到张家口市,立刻成了各个银行心目中的“大熊猫”,如同“国宝”似的。大家争相请他吃饭,恳切希望他帮助订购黄金手饰。
张曼新一来能从香港某金行的邓先生那里拿佣金,二来又是在支持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张曼新是有求必应。
张家口市此行,使张曼新着着实实地“火”了一把。
张曼新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他常说,对于别人给予的滴水之恩,我定以涌泉相报。当然,他也深谙生意场上的行规:来而无往非礼也。你好,我好,大家才都好。只自己好,不管别人好,自己也难好。即使好了,也长不了。
于是他从自己的佣金中给了张家口市某银行副行长王佐等四人三万元人民币,并三台收录机。
张曼新给他们钱,是以佣金的名义给的。他认为,他给香港某金行邓先生与张家口市某银行之间当中介人,他从邓先生手里拿佣金;张家口市某银行副行长王佐等人无形中给他与张家口市别的银行之间当了中介人,他从自己挣到的佣金中分给他们一份儿,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正如俗话所说:“不怕女人唠叨叨,就怕男人嘴不牢”。他们四个人中的一个利用“枕边话”,把收取张曼新佣金的事儿告诉了他老婆。谁知,两年后两口子吵架,他老婆一气之下,跑到公安部门告发,说他们利用职权收受外商的贿赂。
这一来就把收取佣金的事情公开化了。
不久,这四个人便被绳之以法。
不仅如此,在张家口市某银行中凡是与这件事情前后有瓜葛的十几个人,也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处分。
这就是这件案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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