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走,走,走 (第2/3页)
。
    店里经常来的老顾客,他基本每一个人都能叫得出来名字。
    同样的,他们也认识他。
    大家更像是朋友。
    自从网上的热度消散后,他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
    每天只有中午、晚上两顿。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隔天。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他们目前并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
    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但私心里,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
    那样的话,一家人热热闹闹。
    多好。
    回奥门,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2-3000万的样子。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麦又歌就带着徐君乐回了老家。
    “小麦回来了?”
    “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着的礼物。”
    “女婿上门咯。”
    “……”
    乡村社会,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麦又歌一回村子,到处都是熟人。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
    长得又好看。
    人也孝顺。
    把母亲留在老家,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着她一起出门。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
    不想麻烦子女下辈。
    “妈。”
    来到家门口,麦又歌笑着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乐跟着喊了一声。
    “好,好。”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
    姑爷上门的事,她当然知道。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两人虽然才确定关系不久,但认识那么久,麦又歌早就确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说是准姑爷。
    “来,快进来。”
    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
    一栋两层的房子,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麦又歌跟他提过,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
    花了20多万。
    都是麦又歌出的。
    二十多万对于一个打工人而言,不是一笔小钱。
    这笔钱出去,她的积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
    当然。
    积蓄的事,麦又歌没跟徐君乐提。
    关系再怎么好,也要有一点点个人空间和隐私。
    在麦又歌老家待了两天,麦妈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对这个姑爷。
    她无限看好。
    或者说,她对女儿的婚姻没有太高的要求。
    只要女婿疼爱女儿,两个人和和美美,那就够了。
    更多的?
    没有。
    下雨天知道回家的,都行。
    像徐君乐这种相貌帅气,家庭条件又好,对女儿又好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
    至于婚后去哪。
    麦妈妈根本没想过。
    去男方那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因此。
    她压根没有考虑过去哪里住的问题。
    老家就挺好。
    “麦满分。”
    “嗯?”
    回去的高铁上,听到徐君乐忽然喊出这个称呼,麦又歌惊诧道。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今天很怪。”
    “怪?”
    “怪好看的。”
    “噗嗤”
    麦又歌笑着摇了摇头。
    “幼稚。”
    嘴上说着幼稚,她的嘴角却扬成了耐克。
    压都压不住的那种。
    ……
    两个月后,老徐夫妇也跟着徐君乐和麦又歌来到了她的老家。
    这一次,他们再次受到了全体村民的关注。
    上次只是带男的上门,到底能不能成,那还是未知数。
    现在?
    家长都来了,百分百能成。
    哪怕后面离了,那也是以后的事。
    双方家长见了面,后面的事探讨的很顺利。
    结婚日期?
    定了!
    住哪里?
    也定了!
    不去奥门。
    就定居鹏城。
    房子已经在看了。
    先订婚,再买房,装修,等装修差不多了正好结婚。
    选择定居鹏城是徐君乐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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