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寻找山岚 (第2/3页)
信中有几页贵校社会经济系95届学生甘蓉的日记复印件,希望处长您看后,能通过学校合法合规合理的处理方式,让甘蓉所说的体育委员不要走出校园,不能让他在我和甘蓉回到校园之前离开贵校。
我正在积极寻找甘蓉在深坤市的下落,我保证在15日之内,带着甘蓉重返校园。
甘蓉深爱着山南大学,是贵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这位体育委员给她心理上和身体上都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创伤,她目前的状态不适宜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外漂泊,我要把她找回来,亲自交到学校,并积极配合学校,把她这件事情处理好,消除她这个心结,让她圆满完成自己的学业。
致敬!
学生:山岚
1994年10月13日
为了尽快寻找到甘蓉,我向义梅姐说了实情。我们两人在义梅姐办公室人合议了很久,由于甘蓉留给我们的信息量太少,满街派人找和寻求公安部门找都不合适,刊登电视公益广告“寻人启事”找她,她有可能会看到广告,但她绝不会来见我,因为她的自尊心不会让她这么做,她总认为自己欠我太多,怕再给我丢脸。所以,我和义梅姐商议,刊登电视公益广告“寻人启事”,以雅迪电子集团寻找公司员工的名义,寻找员工山岚,详细介绍山岚的家庭住址,学校信息,工作单位等。因为她视我为她的恩人,是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知己,她不可能对我的失联无动于衷,更不可能置我的安危于不顾。当她看到“寻人启事”广告后,一定会来公司询问究竟,只要她一来,我们就找到她了。
打定主意后,义梅姐立马向公司行政处作了汇报,希望能得到公司的配合。很快,行政处的“口谕”就下来了,叫我立即“消失”。理由是公司行政处正在与电视台沟通,刊登“寻人启事”的公益广告,寻找失联多日的公司员工山岚。
寻人启事的全文如下:
山岚,身高1米68左右,瓜子脸,五官清秀,棕色直发,上穿白色长袖衬衫,下穿黑色瘦身西裤,脚穿棕色高跟鞋。
于1994年10月6日下午离开公司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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