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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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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花三(二) (第2/2页)

是谁的女儿,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更不是谁店里的伙计。

    没有人记得我,惟一与我有关的只是偶尔会被老人说给孙子听的故事,那是一个遥远的美丽却恶毒的妖精的传说。

    我游荡在人间,对世人来说,与一朵花,一棵树,一件物品无异。

    但我自己知道,我是一个人,一个回来复仇的人。

    无牵无挂,武功高强,别人不需要我,我却需要用别人来打听当年的情况,以确定复仇目标。

    我知道这样的身份和需求在人间做什么最好——刺客。

    带着清诚曾经买回去的已经发黑的银面具,我成了人间的一名刺客。

    五十年的时间太久,当年我们家的惨案记得的人已经不多,一些刽子手业已老死,他们的后代接着享受从我们家掠夺的财富。

    但刽子手老死并不代表我们之间的仇恨就两清了。下命令抄家的官家,执行命令并且变本加厉殴打我父母的某些马前卒,看热闹还不忘进来踩两脚顺便搬走一些东西的某些邻里......凡是直接参与当年惨案的人,其本人也好,后代也好,每家必须还我一条人命。

    时间过去太久,要想查清当年具体的仇人,对我来说并不容易。

    因此我做刺客只有一个条件,每完成一个任务,就必须获得一条我所需要的消息,这消息必须准确无误。

    我花了七年的时间完成复仇。

    杀死最后一个仇家的时候,我很清楚,他是我杀死的第七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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