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血洗铅华 (第2/3页)
拔出刀来。
跳下月华门来到了一条长巷,高墙两立,前后无人。李崖歌低头瞧了瞧自己后屁股被刀刃切去的衣角,不紧不慢的抽出背上的剑来,跑累了,不跑了,试试这大内第一人的身手。
自他六岁那年,家人全部在灾荒里病死,他随流亡的人一路从丰州至汴梁,撞见收剑归山的李偃,因为偷了他一袋钱,被他的剑驯化成了一只小兽。
他一路跟着他进山,一路缠着他学剑。
从那时候开始,剑便是李崖歌的半条性命。
倒不是说丢了剑就会丢掉半条命,而是说背后的这把重穹已经像他身体的一部分,每一划每一式都像运用自己手臂那么自如。
和仙儿居住在夜潭山的这些日子,也从未丢下过自己的剑。仙儿是个喜欢玩闹的姑娘,且聪慧过人,一点就通。
两人双剑在山林里追逐嬉闹,就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候。
如果再次入山前,少侠李崖歌敢说,能让自己落于下风的人屈指可数。那么多年后的此时,李崖歌可以说,不知道还有谁的剑能让自己甘拜下风。
但是白仁斩要说。
他手中的那把洗血刀要说。
长刀直入,与李崖歌递来的剑两刃向交,在黑暗里划出一串瞬逝的火花。
李崖歌避过他的锋芒,重穹刺向他腹部,这家伙内力强劲,正面碰撞讨不到好处,身上又披胄带甲,只能攻击甲胄柔软的部分。
白仁斩的刀却不给他机会,迅猛的回防,崖歌不得不再辟奇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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