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要死一起死 (第3/3页)
,这个所谓的Z区确实是一个适合长期发展,甚至是苟到最后的不二选择。
只是...这一切都必须个前提,那就是先到者得之。
陆宇心里很清楚以现在所处F区到达Z区的直线距离,等自己到了那里,恐怕人家早就占好了位置。
好一点的可能会直接让自己滚蛋,卑鄙一点,在角落里放放冷枪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自己是后到的,就必须得把一切可能要发生的事情都考虑在内。
顺着草丛间的缝隙朝外望了许久,在确定周围确实并没有什么人后,陆宇这才一瘸一拐的从灌木丛中爬了出来。
是的,陆宇的脚又受伤了。但如果再让陆宇选择一次的话,他还是会义不容辞的选择抱着头巾男一同滚下土丘。
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却不想头巾男的运气明显比自己要差。只是经过几十个翻滚而已,身体就不受控制的,一头扎在了随身鹤嘴锄的刀刃上。而自己则因为有头巾男当做肉垫缓冲,奇迹般的死里逃生。
满是血迹的头巾下,白花花的脑花正顺着鹤嘴锄留下的裂口朝外缓慢渗出。当满眼金星的陆宇再次找到头巾男的尸体时,后者早已经完全死透了。
让人感动的是,尽管头巾男之前有过打劫自己的想法,但是出于人道主义,陆宇还是决定将他的尸体就地掩埋。
当然....作为安葬的报酬,自己也顺理应当将头巾男身上所有的装备搜刮一空。
一把鹤嘴锄,一大袋压缩饼干,几个闪烁着寒芒的飞镖以及一个尚残留三根弓箭的连弩
每样东西的背后都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拿完东西就放你走,此时再想起之前头巾男对自己说的话,陆宇只觉得非常好笑。
从他射杀二十九号开始,就注定了他绝对不会放自己离开。唯一幸存者的游戏当中,注定是不可能有什么队友的。
简单的用枯草编的绳子将连弩固定在满是血迹的胳膊上,陆宇开始朝着地图中Z区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