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八 (第2/3页)
请,累迁海西镇将。梁吴明彻率众攻围海西,基奖励兵民,固守百馀日,军粮
且罄,戎仗亦尽,乃至削木为箭,剪纸为羽。围解还朝,仆射杨愔迎劳之曰:
“卿本文吏,遂有武略。削木剪纸,皆无故事,班墨之思,何以相过。”后带颍
川郡,积年留滞,数日之中,剖判咸尽,而台报下,并允基所陈。条纲既疏,狱
讼清息,官民遐迩,皆相庆悦。基性清慎,无所营求,曾语人云:“任官之所,
木枕亦不须作,况重于此事。”唯颇令写书。潘子义曾遗之书曰:“在官写书,
亦是风流罪过。”基答书曰:“观过知仁,斯亦可矣。”后卒官,柩将还,远近
将送,莫不攀辕悲哭。
孟业,字敬业,巨鹿安国人。家本寒微,少为州吏。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
官绢,分三十匹与之,拒而不受。魏彭城王韶拜定州,除典签。长史刘仁之谓业
曰:“我处其外,君居其内,同心戮力,庶有济乎。”未几仁之征入为中书令,
临路启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业,愿专任之。馀人不可信也。”又与
业别,执手曰:“今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后,不自保全。唯正与直,愿君
自勉。”业唯有一马,因瘦而死。韶以业家贫,令州府官人同食马肉,欲令厚偿,
业固辞不敢。韶乃戏业曰:“卿邀名人也。”对曰:“业以微细,伏事节下,既
不能裨益,宁可损败清风。”后高祖书与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不置
之目前。”韶,高祖之婿也。仁之后为兖州,临别谓吏部崔暹曰:“贵州人士,
唯有孟业,宜铨举之,他人不可信也。”崔暹问业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绩,
使刘西兖如此钦叹?”答曰:“禀性愚直,唯知自修,无他长也。”
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闻业名行,复召为法曹。业形貌短小,及谒见,
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后寻业断决之处,乃谓业曰:“卿断决之明,可谓有
过躯貌之用。”寻迁东郡守,以宽惠著。其年,麦一茎五穗,其馀三穗四穗共一
茎,合郡人以为政化所感。寻以病卒。
崔伯谦,字士逊,博陵人。父文业,巨鹿守。伯谦少孤贫,善养母。高祖召
赴晋阳,补相府功曹,称之曰:“清直奉公,真良佐也。”迁瀛州别驾。世宗以
为京畿司马,劳之曰:“卿骋足瀛部,已著康歌,督府务殷,是用相授。”族弟
暹,当时宠要,谦与之僚旧同门,非吉凶未曾造请。后除济北太守,恩信大行,
乃改鞭用熟皮为之,不忍见血,示耻而已。有朝贵行过郡境,问人太守治政何如。
对曰:“府君恩化,古者所无。”因诵民为歌曰:“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
布威德,民无争。”客曰:“既称恩化,何由复威?”曰:“长吏惮威,民庶蒙
惠。”民有贫弱未理者,皆曰:“我自有白须公,不虑不决。”后为银青光禄大
夫,卒。
苏琼,字珍之,武强人也。父备,仕魏至卫尉少卿。琼幼时随父在边,尝谒
东荆州刺史曹芝。芝戏问曰:“卿欲官不?”对曰:“设官求人,非人求官。”
芝异其对,署为府长流参军。文襄以仪同开府,引为刑狱参军,每加勉劳。并州
尝有强盗,长流参军推其事,所疑贼并已拷伏,失物家并识忍,唯不获盗赃。文
襄付琼更令穷审,乃别推得元景融等十馀人,并获赃验。文襄大笑,语前妄引贼
者曰:“尔辈若不遇我好参军,几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盗,及琼至,民吏肃然,奸盗止息。或外境奸非,辄
从界中行过者,无不捉送。零陵县民魏双成失牛,疑其村人魏子宾,送至郡,一
经穷问,知宾非盗者,即便放之。双成诉云:“府君放贼去,百姓牛何处可得?”
琼不理,密走私访,别获盗者。从此畜牧不收,多放散,云:“但付府君。”有
邻郡富豪将财物寄置界内以避盗,为贼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苏公矣。”贼遂
去。平原郡有妖贼刘黑狗,构结徒侣,通于沧海。琼所部人连接村居,无相染累。
邻邑于此伏其德。郡中旧贼一百馀人,悉充左右,人间善恶,及长吏饮人一杯酒,
无不即知。琼性清慎,不发私书。道人道研为济州沙门统,资产巨富,在郡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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