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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杂货店,饭馆,棺材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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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杂货店,饭馆,棺材铺【中】 (第2/3页)

要的东西,死人的东西都是很好卖的。”

    老板娘说道。

    “没人要的东西,只要还完好无损,定然可以。只不过,死人的东西,却是要怎么卖?”

    刘睿影问道。

    “看,这就是死人的东西,只不过我喜欢,没有卖掉罢了。”

    老板娘挽起袖子,露出皓腕。

    指着那一只翡翠镯子,对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本以为这老板娘身份不简单。

    这只翡翠镯子定然是家传之物。

    没想到却是死人的东西。

    但能带上这样一只蓝花琉璃种翡翠镯子的人,却怎么会死在这里?

    想必也是来躲事的……

    也许有些人,并没有事,只是想来清闲清闲。

    但最终却死在了这里。

    毕竟活着的时候,总是不能远离那些诽谤,嘲讽,恭维。

    无论以何种语气说出来,其实都是对于一个人罢了。

    一个人只要活着,这人间就会不断的给予他劫难与责备。

    要么是看不起,要么是嫉妒。

    胆大的人敢于吹胡子瞪眼的说出来。

    胆小的人即便不敢说,也会在心里暗暗的挖苦着。

    可是当这人死了。

    拥有的一切都化为幻光之后。

    远离这些劫难和莫须有的责怪之后。

    人们却又会对他的离开,心生惋惜。

    随之而来的就是和之前截然相反的夸赞与恭维。

    这么一说来,死人的东西倒的确是好卖。

    甚至还能比活人的东西值钱的多。

    老板娘把刀从地面上拔起。

    刘睿影看着她拔刀的样子皱起了眉头。

    这老板娘才是个会用刀的人。

    她拔刀的时候,先是四指轻轻的握住刀柄。

    继而把拇指扣过来。

    一发力。

    刀就被拔起来了。

    整个动作没有一点生涩之感。

    “没想到你也是个高手!”

    刘睿影说道。

    “高手低手,能活着,活下去,才算是神仙手!”

    老板娘说道。

    刘睿影却是被这句话一惊。

    试问世间,谁不想有神仙手?

    但在老板娘嘴里,只要是现在能活着的人,却是已经都有神仙手了。

    这般通透的明悟,不知要让多少人自愧不如。

    老帮娘先前已经又打好了酒。

    反正刘睿影压了一百两银子当做酒钱。

    喝的越多,抵扣的越多。

    早些扣完,岂不是又可以再赚一笔?

    这点上老板娘倒是算的极为精明。

    “等等!”

    刘睿影说道。

    “怎么了?”

    老板娘提着刀,回头问道。

    “我想看看这把刀。”

    刘睿影说道。

    “没杀死你的刀,自然就不是好刀,好刀也轮不到你来看了。”

    老板娘噗嗤一声笑了。

    但还是把刀递给了刘睿影。

    刘睿影提起来细细打量着。

    这的确是一把极普通极普通的刀。

    普通到街上任何一个铁匠铺都能打造出来。

    铁用的也不是好铁。

    刀身上还有斑斑点点的杂质。

    一看就是淬炼不足的缘故。

    只不过相较于别的长刀而言,这把刀的刀柄却是有些小巧精致。

    像是特意根据持刀人的手而定制的。

    这么一把普通的刀,为何要专门定制一个刀柄呢?

    这岂不是多此一举?

    何况这柄刀的主人还不会用刀。

    定制的刀柄,或许纯粹是为了握着舒服罢了。

    从这柄刀上,刘睿影倒是知道了些极为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先前这位不会用刀的刺客,一定是个极为贪图舒适的人。

    就连自己不会用得刀,也要为了拿起来舒服,而特别定制一番刀柄。

    只不过每个人都喜欢舒服,却是不能作为一个特质。

    但这个人却知道如何才能让自己舒服。

    这就叫做懂得享受。

    贪图舒服和懂得享受是两个概念。

    就好似乞丐每天都幻想着大鱼大肉,鱼翅燕窝。

    可是真当他们吃起鱼翅时,却又觉得和粉丝没什么两样。

    那燕窝,却是也经不住嚼。

    软绵绵的,吸溜一口就没了。

    所谓穷人乍富,大抵都是如此。

    因为穷人并不懂得该如何享受。

    即便给他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银两, 走进酒楼里,他看着菜单却是也不知道该点些什么。

    但这位刺客显然不是如此。

    可是一个既懂得享受,又有条件享受的人为什么要当刺客?

    而且还要来这荒无人烟的矿场行刺。

    莫不是物质生活太过于满足,想追求些精神层面的刺激?

    在中都的时候,刘睿影就听说过有些门阀大族的公子哥,有事没事的竟是去小铺子里偷东西。

    若是侥幸没被抓到,甚至还有比一比谁偷的东西更大,谁偷的东西更值钱。

    这岂不就是一种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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