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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美樱的嘴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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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美樱的嘴炮杀 (第2/3页)

大,因为,你杀了那个抢劫犯,救了整个邮局的人,更拯救了你的亲人。至于法律上的问题,如果有问题的话,你我可不会好端端的在这里呢。”

    至今,SAO幸存者中击杀过红名玩家的人,没有一个受到惩罚,因为那“谣言”,美樱吃的官司也无一败诉。尽管有种说法——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却不能约束强者,但在诗乃这个普通人面前还是别这么说比较好。

    “否则,我也有很多朋友要锒铛入狱了,大家都知道的SAO到底死了多少人,有不少并不是死在怪物手里的。美樱在此告知。”

    诗乃整个人愣住了,眼泪流了出来,那件事发生后,周围很多人都厌恶她。美樱,是第一个在这件事上对她予以直接肯定的人。或者说,SAO幸存者中,参加过“血色圣诞日”的人,没有人会不认同吧。

    说到这里,美樱顿了一下,话锋一转:“不过,似乎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至少,你的晕枪症,用此疗法理论是可行的,只是,不够,没发现了吗,你依旧在逃避的事情——你需要的不是和强大的玩家和枪械战斗,你需要战斗的,只是那个抢劫犯而已。美樱纠正道。”

    “但是,他已经被我…………”

    “是——他给你留下的阴影啊,想要试试吗?真正的暴力疗法,不过这个法律上不允许,嘛,手段总是有的,只不过要保密哦。”

    “不,我…………”就算要治疗,真犯法的事诗乃还是不敢做的。

    “是么,那这样好了。”美樱从背后拔出一把手枪,放在诗乃的左手上,“好了,对着我,射击。”

    “为什么…………”

    “我砍断了你的手脚不是吗?当然要报复报复啰。美樱玩乐地说。”

    诗乃有些疑惑地让枪进入自己的视线,霎时,瞪大了眼睛,半开半合的嘴不停打着颤:“为什么……这把枪!”

    那是,五四式黑星,这枪的性能,在GGO中并不好,基本没人装备,有的话也是因为个人兴趣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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