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荣耀 (第2/3页)
正嘘的起劲的萝卜惊异的停下来,“老大难道你没看出那个家伙是个流浪骑士吗?”
“哎?”
【流浪骑士】是指没有封地,没有封君,甚至是被剥夺骑士封号的无主骑士,虽然西陆的歌谣里一直宣传这些流浪骑士经常行侠仗义,但真实情况是这帮已经失去一切的人毫无道德底线,大多数会化身成为打家劫舍的土匪。
而少数还心存骑士信条的人则会碾转于不同的比武大会,靠着武艺获取报酬,名声,贵族小姐的垂青,领主们的赏识乃至无上的荣耀。
面前这个家伙就是这样,他的盔甲和马甲看起来都已经锈迹斑斑,看起来他的比武生涯混的不咋地。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一上来就遇到科罗多夫,那个傻大个会把这家伙当做甜点般生吞活剥。”罗伯特已经判断出了胜负。
倒是斯坦尼斯有点心疼起这个被狂嘘的家伙,也许是天生爱唱反调,也许是同情弱者,他倒有点期待这个家伙能够击败他的手下。
很快,双方骑士都以进入场地就绪。
“听我号令!开始!”温泉镇爵士放下了手。
两名重装骑士开始缓缓加速,他们沉重的战马让大地颤抖,马蹄扬起的沙尘遮天蔽日,最后,他们都已经加速到了最高峰,斯坦尼斯估计每名骑士的冲击力已经达到了7吨以上。
长达三米的骑枪已经可以够到了互相之间用来格挡的盾牌,对面那个无主骑士似乎还想秀点技巧,巧妙的调整枪尖,让它能够越过盾牌击中头盔。但是对面的科罗多夫却没有那么麻烦,他直接的握紧长枪,毫不在乎冲击力,直接粗暴的撞碎对方盾牌,并将他整个人捅下马。
“好大的力气!”斯坦尼斯惊呼道。
罗伯特却点点头,“那是当然,这个家伙光靠一身蛮力就能解决九成的对手。”
木质的骑枪被撞的粉碎,而那个可怜的流浪骑士也被掀翻下马,在飞了三四米远后才重重落地。
斯坦尼斯遮住眼睛不忍直视,“这简直就是一场屠杀。”
旁边的罗伯特也附和道,“这家伙看起来实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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