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小娘子,我来啦 (第2/3页)
利益至上……吗?”墨念道。
“可以这么说。”
夏临夕道:“他在大多数时候并没有什么人文关怀,有也是为了利益装出来的,所以他混得很好,我知道秦好靠爬他床做他助理的时候,也没什么意外,我觉得对他那种男人来说,娶林总回家也只是为了两家的合作更紧密,而且林总更配他的身份,仅此而已。”
“至于感情什么的……”
夏临夕说到这里,呵呵笑了一声,没有再讲。
墨念也明白了夏临夕的意思,她不禁想到了林青淮与郁之涣,那两个人……
“林总在这方面,跟叶总大概是一路人。”
夏临夕话锋一转,“所以秦好能上位……但如果秦好继续这么蠢下去,就不一定能这么滋润了,有钱人的世界里,最不缺的就是美色,最烦的就是没眼色。”
美色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稀缺货,可对掌握大量财富与权力的人来说,这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当你不用做出什么努力,就有无数美人贴到你身边时,你根本不会费心去哄她们半个字,要是心情不耐把气撒到对方身上都行,即便如此,她们也不会离开,还会反过来哄你。
在这种情况下,稀缺货就成了大路货,不值得去耗费什么精力去维持什么。
最后唯一在意的,只有自己开心不开心了。
墨念对夏临夕说的话并没有评价什么,她从逻辑上思考后,认为夏临夕说的大概率是对的。
叶北光并非被美色蛊惑的人,在他眼里看来,美色只是一个能勾起他兴趣的条件,得到了无所谓,得不到也无所谓。
就像当初叶北光被她发现联络小三的时候,叶北光半点惊慌都没有,反而找她搭讪。
那时候,墨念大概明白叶北光是什么样的人了。
“算了,还是别提秦好了,倒胃口!”
夏临夕往嘴里塞了几片烤土豆,“吃烧烤吧!”
“嗯。”墨念点头。
大概是吃了太久清淡的东西,夏临夕这次放飞自我,扫荡了桌上大半烧烤,还另外点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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