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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二十八节 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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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第二十八节 你死,我活 (第2/3页)

氏关押在长乐宫,然后带着杨芷的亲笔乞怜表上殿请皇上定夺。

    在乞怜书,杨芷自称“小妾”。乞求饶恕她母亲地性命。

    于是又庭议。

    最终的结果,还是大家一致投赞成票,同意将庞氏在长乐宫地院里就地处决。因为她是女人,就免了游街示众。

    杨芷等了半天,只等到了刀斧手。只见刀光闪处,她母亲庞氏的白发头颅当即滚到地下,鲜血飞溅。

    杨芷嚎哭一声,亦昏死在地下。太监们趁机将她抬到车上,送去金镛城。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权贵之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倒台。全家遭殃。历朝历代皆是如此。

    连云萝和小蝶作为杨家人,也被一纸诏书。随杨芷一起被贬至金镛城。

    这两位这个时候不以杨家人为傲了。都不约而同地向朝廷上书,表明自己并非“杨家人”。并详细交代她们成为“杨家人”的始末。

    尤其是小蝶,她的恳求书一呈上去,朝堂哗然。

    杨骏竟然以妓女冒充己女亵渎宫廷,这在他本来就罄竹难书的罪状上,又加上了一条罪状。

    被灭族地大臣,罪状永远都是罄竹难书的。朝廷养那么闲人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太平时为皇上歌功颂德,这种时候就一条条勘定罪臣的罪状,让它罄竹难书吗?

    据说剿灭杨家的告示在城门上足足贴了二十多张,其光杨骏名下就有十张之多。

    总之千古之下,即使你翻烂史书,也找不到比杨骏更十恶不赦的人。杀杨骏,灭杨氏,实在是正确无比、也英明无比的决策。

    皇上万岁!大晋万岁!

    杨骏死有余辜,遗臭万年!

    在一片大快人心的欢呼声,杨芷被送去金墉城,三个月后,就传来了她的死讯。

    外面传说,她是被我活活饿死地。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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