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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给我笑一个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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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二章:给我笑一个好吗? (第2/3页)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真的需要。

    脑海中的理性告诉我,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高中时期的小女孩了,我是坐在大班台后面的女总裁。

    于是,我给了自己好多理由。

    比如,你就好像当年的我,你像我当年学校的校草,我一眼就喜欢上你的神态。

    不过,我知道,这些理由不可以。

    喜欢就是喜欢,我干嘛要娇作。

    可是喜欢不等同于认同,我早已过了将爱情当做一切的年龄。或许我对你的喜欢,是我对于逝去青春的唯一放纵。所以,我依旧需要利用你。甚至在需要踹开你的时候,毫不留情踹开你。

    我问我自己,狠辣吗?

    我回答我自己,不知道!

    可是当我看着你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你自己,看着你征服了老狐狸,看着你敢在婚礼现场面对所有人说出我是农村人,看着你所有的一切。我蓦然回首,原来你早已超越了我,已不再是我们初次见面时那青涩懵懂的少年了。

    我又一次问我自己,你不是喜欢他吗?他成长起来你不高兴吗?

    答案你已经知道,我为你高兴,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

    可是,我也知道了,我已经错过了我们的婚礼。

    那个被你牵着手的女人不是我,而是比我更聪明的孙晓青。

    孙晓青给自己最大的投资就是你,而我给自己最大的投资就是我自己。事实证明,她赢了。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输了。可是我却不想再战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捧着一杯茶水坐在窗户前面,窗外已经是万家灯火了,天上也已经是繁星点点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的天空,那么多星星,就好像是人生中的千万个梦想一样,每一个都闪烁着他们的光芒,耀人眼珠。

    我想对你说,我爱你!

    眼泪禁不住的留下来,嘴角却扬起一丝属于胜利的笑容。我就要离开了,不是因为你,也不是因为孙晓青,是因为我自己。

    我累了,很累很累。

    我想要去寻找一个安逸的生活,每天看看书,听听歌,心情好的时候去果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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