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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如果不是因为他救了你的命,我早就把他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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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如果不是因为他救了你的命,我早就把他扔了 (第3/3页)

,叶琛第一句话是对着叶正东说的。

    “恭喜哦,叶先生。”

    “你说什么?”叶琛冷不丁来这么一句,叶正东完全没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恭喜叶先生的公司有了一名大将,我家宝贝儿要去跟着叶先生干大事儿养我和两个孩子了呢。”

    叶琛故意将“干大事儿”四个字咬得很重,说话的语调听着十分讽刺。

    不过,叶正东这会儿并没有心思跟他计较这么多。

    白浣之能去公司上班,叶正东已经很高兴了。

    公司里。到底还是要有自己家的人在才放心,叶琛不愿意去,白浣之愿意去也是好的。

    叶正东早就已经把白浣之当成了自己人。

    **

    下午四点钟,叶琛带着白浣之和沫沫一起去幼儿园接泡泡放学。

    沫沫好多天没见过弟弟了,想得不行,车子刚刚停在幼儿园门口,她就迫不及待地跑下去找他了。

    泡泡今天一整天心情都不是很好,看到沫沫之后,也没有表现得很惊喜。

    他直接无视了沫沫,走到白浣之身边,很自然地拉住她的手。

    沫沫被无视之后,有些不服气,立马追上去,强行拉住他的手。

    “泡泡。这么多天没见,你都不想我吗?”

    沫沫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伤心,要知道,她最近几天每天都在想弟弟,现在好不容易见面了,他表现得这么冷漠,真的是很让人伤心啊。

    “我为什么要想你?”泡泡甩开沫沫的手,看都不看她,“你有你的爸爸,不要跟我抢妈妈。”

    “可是那也是你的爸爸呀。”

    沫沫被泡泡呛到了,半天才挤出来这么一句话,她锲而不舍地继续拉住泡泡的手,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如果没有爸爸,也不会有我们啊,泡泡,你要懂事一点哦,爸爸人很好的,一点都不凶。”

    “因为他喜欢你,才不凶的。”泡泡低着头,淡淡地说:“他又不喜欢我。”

    “不会啊,爸爸肯定会很喜欢你的。”沫沫知道泡泡生性敏感,所以一个劲儿地安慰他。

    才说了几句,已经走到了车前,白浣之让沫沫坐到了副驾驶座上,自己跑着泡泡坐在后座。

    泡泡上车之后,脸色一直不是很好,叶琛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绷着脸的小家伙,忍不住了冷笑一声。然后笑着喊了一句“小逼崽子”。

    泡泡一听就生气了,立马站出来反驳他:“你才是小逼崽子。”

    “我劝你最好不要惹我哦。”叶琛一边笑一边警告他:“小心我把你扔下车。”

    “爸爸,你为什么对弟弟这么凶啊?”沫沫听叶琛这么跟泡泡说话,有些看不下去了,主动站出来为泡泡说话:“弟弟还小,你对他要温柔一点啊,你这么凶,弟弟该不喜欢你了。”

    “我也没要他喜欢我啊。”叶琛空出一只手捏了一把沫沫的脸蛋儿,笑着逗她:“只要我家小乖乖女儿喜欢我就好啦,儿子什么的,我不需要哦。”

    “可是我很爱泡泡啊。”沫沫嘟着嘴看着叶琛,“爸爸,泡泡救了我的命,我们都应该对他好一点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救了小乖乖的命。我早就把他扔了。”

    叶琛看着后视镜里那张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止不住的冷笑着。

    叶琛对泡泡的感情挺复杂的,因为泡泡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所以看着他的那张脸,叶琛总是会想起来自己小时候。

    他小时候几乎没什么美好的回忆,爹不疼娘不爱的。

    但是泡泡不一样,白浣之对他尽心尽力,甚至还陪着他一起睡觉,这种待遇,他长这么大都没有享受过。

    人们常说,童年缺爱的人,心理容易扭曲,叶琛很明显就是这一类。

    因为小时候没有受过太多的关心,所以看到泡泡被白浣之爱着,内心会极度不平衡。

    他觉得,这个儿子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醒他小时候过得有多惨。

    所以,叶琛对泡泡一直都喜欢不起来。

    就算再不喜欢,未来还是要在一起生活的,这一点,他们谁都没办法改变。

    **

    因为答应了叶正东去酒店上班,所以白浣之最近都在了解酒店的相关资料。

    叶正东让她下周正式去报道,白浣之趁着这几天的时间恶补了一下专业知识。

    毕竟,刚一去就坐管理岗,拿不出来一定能力,肯定会被周围的人说闲话。

    工作,对白浣之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上班的前一天晚上,白浣之被叶琛折腾到后半夜。

    他似乎是故意的。明知道她第二天上班要穿职业装,还非要在她脖子上留下痕迹。

    第二天一大早,白浣之站在镜子前,拿着遮瑕棒不停地往脖子上涂,试图用这种方法盖住脖子上的痕迹。

    化妆品的确是有效的,涂上以后,基本看不出来什么不对劲儿。

    白浣之又扑了一层定妆粉,这才放心地出门。

    她刚刚踏出门,就看到叶琛站在门口等她。白浣之一脸不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要做什么。

    “怎么,我家宝贝儿是受宠若惊了么?”

    叶琛折回来,抓着她的手将她塞到副驾驶座上,然后自己也上了车。

    上车之后,他一边系安全带。一边笑着调侃她:“老婆要上班养家了,当老公的肯定得送一送嘛。”

    他这么一说,白浣之也就明白了他的目的。

    正好,她今天还不怎么熟悉路,送就送吧,就当认路了。

    **

    叶琛这一路上倒也算是规矩,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儿。

    两个人相安无事地来到了公司楼下,白浣之和叶琛打了个招呼就上楼了。

    虽然已经三十出头,白浣之还没有真正进入过职场,今天算是第一次。

    初入职场,难免有些紧张。

    虽然叶正东已经提前帮她和人事部打过招呼,但是她跟同事说话的时候依然有些结巴。

    还好,人事部的主管脾气比较好,帮她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就带着她去了部门的办公室。

    叶正东安排白浣之来的是一间刚刚开起来没多久的酒店,这边正好缺人,最近又有比较大的合作项目,所以就安排她来做酒店的经理。

    第一次就坐这么重要的职位,白浣之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生怕自己一个决策不正确影响到酒店的业绩。

    将白浣之送到公司之后,叶琛并咩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直接来到了酒店。

    虽然他对家里的事情不上心,但是叶先生搞的一些大动作,他多少还是了解的。

    叶琛来到酒店之后,立马有人认出了他,一堆人毕恭毕敬地和他打招呼。

    大家都知道,叶先生和叶太太有一个儿子,但是儿子对做生意不感兴趣。所以迟迟没有上手管理酒店。

    今天突然出现,瞬间撩起了大家的八卦之心。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叶琛是来打招呼,走马上任的。有些女孩子看到叶琛长得这么帅,已经春心萌动了。

    “原来我们老板的儿子长得这么好看啊。”

    “对啊对啊,之前还以为不帅呢,没想到这么好看。”

    两个前台的女孩子压低声音咬着耳朵。

    叶琛咳嗽了一声,笑着和在场的人打了个招呼,然后对他们说:“各位,今天有一位新的经理要过来这边呢。”

    “您不就是新的经理么?”

    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站出来接他的话,笑得十分开心。

    “不是哦。”

    叶琛遗憾地摇了摇头,随后又发出一声叹息。

    “本来我以为,叶先生会让我来管理这个酒店,谁知道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据说那位小姐今天就要上任了呢。”

    “女的?”大家听完之后都惊讶了,“叶先生之前一直都不找女人经理的啊”

    “谁知道呢。”叶琛自嘲地笑了笑,“各位帮我鉴定一下吧,如果这位小姐真的有能力,那我无话可说。如果她没有能力,希望大家早日帮我把她搞下台。”

    “”

    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叶琛可以说,他们不能说。

    这种时候,还是沉默比较明智。

    叶琛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于是笑着加了一句:“各位放心,只要把她整下台,所有的后果,都由我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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