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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早行去,乱世流离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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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早行去,乱世流离路(6) (第2/3页)

华也不是什么假道学,顺势坐下,老余心中高兴,这位鲁先生爽快,真是个好人,于是眉开眼笑的讲起故事来。

    “以前的汉口,在前朝时候每年都要出几起船排相撞的事故,虽说都是水上的好汉,白天好说,晚上一时疏忽,总有来不及避让的。一般出事的都是民间小船,大船如果载客早就按照行程入了河港休息,如果载货需要日夜兼程的也是行船靠近中央一些,船上船工众多,灯火通明,总能提前发现木排。小船人少,更换不及,有些疲累打个盹就和沿江而下的木排撞在了一起。小船势单力薄,哪里抵得过顺江而下木排,多数都是船翻货亡。”老余将这个情况娓娓道来。

    “也是在前朝的时候,有一次木排与民船相碰,双方东家都请了讼师据理力争打官司。那时汉口还是个县,知县得知情况难以结案,最后由县衙师爷出了个主意,在双方各自的讼词中作文章。因为双方的讼词之中都有‘马上相碰’一词,但‘马’的写法双方各不相同。木排行的东家将‘马’字写成底下为‘一’横笔的马,被认为是困马,不能赶船;而民船东家状纸上的‘马’字用的是‘灬’点为底,被认为是在跑动中的奔马。根据这两个字,所以知县断案这木排要让民船先通过,由木排行赔偿民船的一定损失。后来又在码头立碑说明,果然之后这样的纠纷就少多了,出了事,都自行处理,或多或少木排行要赔一些。”

    鲁西华听到这个小故事,就乐了,虽说不是真假,这古时候的官员也是有趣,因为当时情况不能再现,只能靠双方证词做出文章。这师爷从文字下手,也是一个妙才,断了案、了了事,还立下了规矩,指导后人照章办事,不能不说声佩服。

    “从那以后,但凡出现类似的相撞事件,不论民船是在顺行或逆行,木排均要承担主要的责任。所以至那以后,木排上就多了个腰哥师傅,木排航行时要全神贯注嘹望前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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