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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人是需要安全感的! (第1/3页)
当年陆辰查看史料的时候,就曾觉得夏言的罪名很奇怪。
夏言被公开处斩时,朝廷宣布的罪名有三条。
其一,是“交结近侍”,这一条很好理解,内阁首辅乃是文臣之首,位高权重,皇帝自然是不希望阁臣与自己身边的近侍结交的。
但其实,几乎历朝历代所有的重臣,都或多或少与皇帝身边的近侍有私下接触。
完全与近侍零接触,从不借近侍传话、打探消息的重臣极少。
在大明朝,所谓近侍,一般指的就是宫里那些大太监。
可是,外朝奏章先送内阁票拟,再由司礼监批红,最后送六科审核这套朝政处理流程,在英宗朝便已基本成型。
经过成化、弘治、正德三朝之后,到了嘉靖朝,早已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制度。
司礼监掌印太监,也被称为内相,对标内阁首辅,几位司礼监秉笔太监对标次辅、三辅等阁臣。
东厂提督也往往由司礼监掌印太监、秉笔太监,或是御马监太监兼任。
这些大太监与外臣有非常多的公务接触,内阁与司礼监更是几乎每日都有来往。
指望他们除了公事之外,什么都不谈?
这么反人性的事,可能吗?
明朝与后来的清朝还不一样,只要是有些地位的宦官,往往都会在京师置办私宅,不当值的时候,是住在宫外的。
与人来往,甚至都不需要偷偷摸摸。
阁臣与宫中的大太监有私下来往,根本就是无法避免的,只有交情深浅的区别。
万历初年的张居正与冯宝,正是内阁首辅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组合。
夏言做了好几年的内阁首辅,要说与宫中大太监没半点私交,陆辰是绝对不信的。
“交结近侍”的罪名,只要皇帝想用,自然能找到证据。
夏言的第二条罪名,是“纳贿庇将”。
这一条,就未必是欲加之罪了。
明朝的大臣收受贿赂,早已是人尽皆知的事。
武将犯事送礼给首辅求庇护,陆辰是完全相信的。
可这并非只有夏言这么干啊!
若是这种事都要问斩,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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