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不白之冤 (第3/3页)
做的?你们会相信这些事是我做的?”
一个笑口常开、从不知烦恼为何物的弥勒吴,此刻心情坏到了顶点,比死还难受。若非亲眼所见,谁也不会相信他现在这副模样。
他了解丐帮的行事规矩——若非事关重大,若非证据确凿,若非特殊人物,“虬颡二丐”二老是绝不会亲自出面的。也就是说,他们已对他盖棺论定——他就是杀人主犯。在这种严肃的气氛、肃杀的场面中,即便他再辩解,说烂了嘴,也难洗清杀人的嫌疑。看来,这个黑锅他是背定了。
但他又不得不问,不得不辩白——毕竟他还不知道事情的全貌。于是他哀求道:“敢问二老,弥勒吴死也想死个明白,能否告知此事的全部经过?”
虬丐看他那可怜模样,有些不忍,似乎对此事也存疑。他仰望天际,缓缓道:“孙飞霞向本帮投诉,要求我帮主持正义,铲除江湖败类。说你弥勒吴买通她的护卫殷非,为你谋得武林盟主之位,去干铲除异己之事;并趁机奸杀了她的丫头小兰,还对她也行了无礼。这些事,你做何解释?”
弥勒吴听罢大吃一惊——没想到竟是孙飞霞从中捣鬼害他!他心中诅咒:孙飞霞,你……你个不要脸的女人,我什么时候……唉!你为何陷害我?你为何要陷害我?
他豁出去了,振声道:“你总不能偏听她一面之词,可有证据?”
“孙飞霞指出,在你屁股上有一块胎记。你若觉得冤枉,可以脱下裤子让我们查验。”
弥勒吴听这话如五雷轰顶,震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他屁股上确实有块胎记,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一个男人若没与这女人有过肌肤之亲,人家怎会知道这等隐秘?何况那还是不可告人的部位。那胎记长在屁股上,谁会脱下裤子让人看,自损尊严?
仅此一点,就已坐实了他的罪名。由此衍生出其他种种“合理”的解释。虽然这一切都是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他,但他偏偏不知该如何为自己辩白——那处的隐秘已被揭露。就像女人告男人强暴她,又说出了他身上的特征,便坐实了强暴之罪。即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能含冤负屈,做个屈死鬼。
弥勒吴至此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大概轮廓,也似乎明白了孙飞霞为何要害他。他知道女人心眼小,不像男子汉能拿得起放得下。她可能是责怪他不敢向她表白,抛弃了她,凉了她对他的爱,才会由爱生恨,想方设法制造阴谋,甚至不惜毁坏自己名声,作为报复他的手段。
他心道:孙飞霞,你未免太狠心了吧!即便做不成夫妻,也可做好朋友。你为何要采取这种卑劣手段,置我于死地?你到底有何居心?有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