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陈情表 (第2/3页)
怎么写。”
“什么?”
王砚明放下书袋,接过纸来看。
题目写的是:
甲借乙钱,到期不还,拿一块玉来抵债。
乙收了玉,后来发现这块玉是甲偷来的。
现在失主找上门,问这玉该怎么处置。
“我想了半天都不知道这题该怎么判,你给我分析分析啊。”
张文渊说道。
“这道题不难。”
王砚明略一思索,把纸铺在桌上,笑道:
“关键就在一个问题,乙收玉的时候,知不知道玉是赃物?”
张文渊挠头道:
“题目没说啊。”
“题目没说,那就是不知道。”
“不知道的情况下收的,这叫善意取得。”
王砚明拿笔在纸上画了两道,分析道:
“失主的东西要追回来,这是朝廷的法。”
“但,乙也是无辜的,他的钱借出去收不回来,拿块玉抵债,谁知道玉是偷的?”
“你要让他把玉白还回去,他找谁要钱?”
张文渊恍然道:
“所以,不能让乙吃亏?”
“对。”
“判的时候两头都要顾,玉还给失主,甲该赔多少赔多少,该坐牢坐牢。”
“乙的损失,让甲赔,这样一来,失主拿回了东西,乙也没吃亏,甲受到了惩罚。”
“三方都说得过去。”
“善意取得……”
张文渊把四个字念了两遍,纳闷道:
“这词儿我怎么没听过?”
“冯大人的手稿里写的。”
“你没看?”
王砚明闻言,含糊的说道。
这个词,其实是出自现代的民法典里面,在这个时期还没有诞生。
不过,他刚才一时口快就给说了出来。
好在。
张文渊也没多想,嘿嘿笑了一声,说道:
“估计我给忘了。”
正说着。
李俊和范子美两人也从隔壁的斋舍过来了。
李俊走上前,手里拿着一张陈情表,说道:
“砚明,你帮我看看这道表文。”
“我写的起首那段,总觉得不对劲。”
“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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