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五千块,一分不能少 (第3/3页)
林国强进去,对值班民警说:“同志,我是林国栋的哥哥,这事我们想跟对方见个面,谈谈。”
值班民警把他领到一间办公室。
办公室靠墙坐着个穿灰夹克的中年男人,中等个头,方脸,胡子拉碴,翘着二郎腿。
旁边坐着一个穿警服的,四十来岁,脸黑黑的,腰板挺得直,就是嘴角往下撇着,看着不大好相与。
这人应该就是所长吴长贵。
马大山看见林国强进来,先上下打量了一眼,嗓门不小:“你就是那司机的哥?来得正好。
我跟你说,我家孩子伤得不轻,五千块,一分不能少。
少一分,我就告他,让他蹲监狱!”
林国强拉了把椅子坐下,语气不急不慢:“马哥,孩子伤情我问过了,医院说皮外伤,缝了五针。
医药费我们出,再另外给些营养费,你觉得多少合适?”
“五千!”马大山梗着脖子。
“你要五千有什么依据?”
“啥依据?我孩子受了那么大罪,头皮都缝针了,将来留疤,不用花钱治?
还有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五千还算少的!”
林国强看着他,声音不高不低:“马哥,孩子受伤,我们确实有责任,但你们也有没看护好孩子的责任。
医药费我们全出,营养费我们给,这是应该的。
医院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票据拿来,我们按数赔。
另外的营养费、误工费,咱们可以商量。
你张口五千,总得说清楚这五千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管你怎么算!我孩子受了伤,你就得赔!”
林国强没接他这话,转头看向吴长贵:“吴所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认定是怎么划分的?”
吴长贵摆摆手:“我这儿不管责任划分,人家孩子伤了,你们就得赔。
不赔,林国栋就走不了。”
“那要是我们不同意调解呢?”
吴长贵靠在椅背上,嗤笑一声:“不同意?那咱们就按程序走。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调解不成,先拘留十五天,后面还要看人家怎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