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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指定近海防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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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0章 指定近海防御计划 (第2/3页)

沿海州,10个海警支队,约50个海警大队。”

    “第三,船艇配置。高速巡逻艇每个大队配4到6艘。远洋巡逻舰每个支队配2到4艘。鱼雷艇每个支队配1到2艘。”

    “第四,人员编制。每个大队约200到300人。

    每个支队约2000到3000人。海警总局约500人。合计约3万人。人员来源——海军退役官兵优先,也面向社会招一部分。”

    张学卿合上文件,站起来,走到窗前。

    “海军是拳头,海警是手指。拳头打敌人,手指管日常。”

    他转过身,看着陈世英。“回去告诉林远,巡逻艇的产量要加快。明年年底之前,海警部队要成型。”

    陈世英立正。“是!”

    第二天清晨,张学卿站在码头边,看着海面上星星点点的渔船。那些船很小,木头的,有的还挂着帆。渔民们穿着破棉袄,在船头撒网、收网,喊着号子。

    陈平站在他旁边,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少帅,渔船管理制度,已经起草好了。”

    张学卿接过文件,翻开。

    第一,所有渔船必须登记备案。核发“渔船牌照”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无牌照船只,一律视为非法。

    第二,指定停靠港口。每个沿海村庄、乡镇指定1到2个合法停靠港。

    所有渔船必须在指定港口停靠、卸货、补给。违者第1次警告,第2次罚款,第3次吊销牌照。

    第三,出海报备。渔船出海前必须向当地海警哨所报备——船名、船主、船员名单、出海时间、预计返航时间、作业海域。未报备擅自出海的,按非法出海处理。

    第四,划定合法作业海域。渔船只能在划定的区域内作业。超出区域的,海警有权拦截检查。

    第五,渔获物必须在指定港口卸货。非指定港口卸货的,按走私嫌疑处理。

    第六,违法处罚。无牌照出海——扣押船只,罚款。未报备出海——警告,再犯罚款。

    非指定港口停靠——罚款。非法作业区域——扣押船只,吊销牌照。涉嫌走私、渗透——移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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