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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又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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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7章 又抄 (第1/3页)

    洛阳乃前朝故都,天下形胜,富庶繁华,远非关中可比。

    然王并未急于入城,依旧轻车简从,先行探访。

    于新安县,王与田间老农攀谈,得知荥阳郑氏利用水车之利,截断河水,致使下游数百亩良田干涸。

    百姓状告县衙,县令孟凡虽清正,却碍于郑氏势大,无可奈何。

    于西郊渡口,王见一妇人携幼子啼哭,问之,乃其夫为北市恶霸“康公”手下殴成重伤,报官亦无人受理。

    王怒,佯作纨绔子弟,入北市寻衅。

    见康氏行肆竟当街贩卖良家女子,此乃大唐律法明令禁止之重罪。

    王以重金买下五名女子,却遭康府管事带人强抢。

    程处默等勋贵子弟怒不可遏,与恶奴战于当街,吴王恪率玄甲军至,方才平息。

    是日,王亲往洛阳县衙,击鼓鸣冤,状告康氏。

    县尉张玄素,人称“张少府”,出面受理。此人看似庸碌,实则城府极深。

    其将王等人“保护”于官舍,暗中观察。

    入夜,于官舍之中,王亲审五名女子。方知其中隐情,令人发指。

    此五女皆为良家子,或被骗,或被拐,卖入康府。

    康府之主名康摩诃,乃一粟特胡商,其与荥阳郑氏嫡子郑明远,乃王妃之亲弟勾结,在洛中无法无天。

    五女泣诉,言康、郑二人不但强占民田,侵吞公粮,更以“修葺魏王别院”为名,骗取朝廷拨款,转手倒卖军械,私通外蕃。

    其账册与部分物证,就藏于康府地室与县衙证物库中。

    其一女子,更得一枚刻有康氏标记的玉带扣,呈予王。

    王得此线索与物证,方知此案背后,竟牵扯到通敌谋逆之滔天大罪。

    夜半,康氏与荥阳郑氏恶少郑明远密谋,竟以燐粉纵火,欲烧毁官舍,杀人灭口。

    一时间,火光冲天,官舍与县衙证物库皆化为一片火海。

    次日,于火场中寻得焦尸一具,身有豫王玉佩,洛阳官场皆以为豫王已死,康、郑二人更是弹冠相庆。

    然张玄素于验尸之后,却心生疑窦。

    他不动声色,一面将此案定为“意外失火”,安抚各方;

    一面却密令心腹,暗中追查城中采买磷粉之人,并将自己所查得之线索,写成密疏,藏于天津桥下之石缝中,以备不测。

    四月三十日,代天巡狩大使仪仗,自西门入洛。

    旌旗招展,甲士威严,洛阳刺史崔君率文武百官,于道旁恭迎,康摩诃与郑明远亦在其中,满面春风。

    仪仗行至天津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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