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弘仁弱性宽 (第2/3页)
如果说义阳公主之事尚属宫闱私情,那么随后在几件朝政处理上显露的理念差异,则更为公开和直接。
其一,是关于薛怀义督造明堂、天堂后续工程中,几起“挪用物料”、“役使民夫过当”的弹劾。御史台有御史风闻奏事,列举了一些证据,指薛怀义恃宠而骄,在工程中奢侈无度,为求速成,不顾农时,强征民夫,且有克扣工食之嫌,请予查究。
此类弹劾,以往并非没有。但薛怀义深得武则天信重,且明堂天堂工程被赋予了极高的政治和宗教象征意义,通常此类弹劾都会被武则天以“工程紧要,非常之需”或“怀义尽心王事,小过不掩大功”为由留中不发,或轻轻放下。御史们也多知趣,很少穷追猛打。
然而,这份奏疏到了李弘手里。他仔细阅读了弹劾内容,又调阅了相关物料账目(不全)和工部记录,眉头越皱越紧。他对薛怀义这个“和尚”的张扬本就无甚好感,觉得他言语粗俗,行事跋扈,有损朝廷体面。如今看到这些“罪证”,虽未必件件坐实,但“役使过当”、“民有怨言”等事,他相信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刘先生,元先生,你们看此事当如何处置?”李弘询问两位近臣。
刘祎之与元万顷对视一眼,均感棘手。他们深知薛怀义的特殊地位,也明白天后对此人的回护。元万顷谨慎道:“殿下,薛师督造明堂天堂,乃奉旨行事,功在社稷。御史风闻,未必尽实。且工程浩大,时日紧迫,偶有急迫之处,或所难免。是否……先行留中,或发还工部核查?”
刘祎之也道:“殿下,小不忍则乱大谋。 薛师虽有过失,然明堂天堂乃天后极为看重的功业,象征意义重大。此时若严查薛师,恐有损工程,亦恐……拂逆上意。” 话说得委婉,但意思明白:动薛怀义,就是打武则天的脸,可能影响大局。
李弘沉默片刻。他知道两位学士说得有理,政治需要权衡妥协。但一想到奏疏中描述的“寒冬酷暑,驱民赶工,病羸者倒毙道旁,犹加笞捶”等语(可能有所夸大),他心中那股仁民爱物之气便难以抑制。他缓缓道:“两位先生所言,乃为政之权衡。然,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营造功业,固是国之大事,然岂能以苛虐百姓为代价?薛师纵有天大功劳,亦不可凌驾国法,无视民瘼。若因其一人之故,使朝廷落下‘不惜民力、纵容幸臣’之名,岂非因小失大?”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决断:“此事,不可不查,亦不可不办。然,顾及母后颜面与工程大局,亦不宜大动干戈。 可着御史台会同工部、将作监,派员实地核查,若所奏属实,则令薛师限期整改,赔偿扰民之失,并向有司具结,保证不再犯。 同时,可下诏申饬将作监及地方有司,今后凡有大工,务必爱惜民力,依法给值,不得妄自征发。 如此,既整饬了弊端,警示了薛师,亦不损工程,全了朝廷体面与母后圣德。两位先生以为如何?”
这个处理方案,比留中不发要严厉,比严惩查办要温和,既坚持了原则,又留有余地,显示出李弘在政治上的成长。刘、元二人闻言,心中暗赞太子思虑周全,既能坚持仁政本心,亦懂权变之道,齐声称善。
然而,当这份由李弘亲自斟酌词句、力求稳妥的处置意见呈送到武则天面前时,还是引发了她明显的不悦。她看着奏疏上太子力主“核查”、“整改”、“申饬”等字眼,朱笔在纸上悬了许久。她当然知道薛怀义有诸多毛病,贪财好利,行事张扬,但她要用他。用他对佛教界的号召力(哪怕是虚假的),用他督造明堂天堂的“功绩”,用他来彰显自己“天命所归”的神圣光环。在她看来,薛怀义就像一把好用的刀,或许有些锈迹,或许不够精致,但足够锋利,也足够听话。只要他还能办好她交代的事,只要他的“过失”不触及她的根本权力,她愿意容忍,甚至回护。
而太子,却要用“国法”、“民瘼”这些“大道理”来约束、敲打这把刀。这在武则天看来,多少有些“书生意气”、“不谙世事”。她最终还是在太子的处置意见上批了“可”,但附加了一句:“薛师督工,自有其功。核查务求其实,勿为浮言所惑。整改事宜,着怀义自陈,酌情办理即可。” 明显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维护之意依然清晰。
李弘接到批复,看到母亲附加的那句话,心中五味杂陈。他知道,母亲同意核查,已是给了他这个监国太子面子。但“酌情办理”、“勿为浮言所惑”的暗示,又让他感到一种无力。他似乎触摸到了一道无形的墙——一道由母亲多年的执政风格、用人策略、以及现实利益考量构筑的墙。他的“仁政”理想,在这道墙面前,显得有些苍白。
三、 朝堂之争,母子隙生
真正的冲突,爆发在一场关于科举取士的朝议上。
礼部根据之前“洞晓玄义科”试行的经验,并结合“三教同风”的国策,提出了一项新的建议:在常科之外,增设一种不定期的“通才茂异科”,专门选拔那些不仅精通儒家经典,同时对佛、道典籍,尤其是朝廷钦定注释的《大云经疏》等“新学”,以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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