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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太子监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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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1章 太子监国政 (第2/3页)

并不熟悉。他习惯于先倾听北门学士们的分析,然后询问:“若依往例,当如何处置?若依新政精神,又当如何?叔父(李瑾)常言‘治大国若烹小鲜,需明火候,知权衡’,此事火候当在何处?权衡又在哪边?”

    刘祎之等人对太子的勤勉和虚心颇为赞赏,但也察觉到他性格中过于仁厚、有时略显优柔的一面。例如,面对一份关于某州刺史“催科稍急,致民有小扰”的御史弹章,李弘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刺史亦是为国征税,小民困苦亦需体恤,可否申饬即可,不必深究?” 而刘祎之则会指出:“殿下仁心,泽被苍生。然法不可废,纲纪不可弛。刺史催科,固有国法可依,然‘稍急’致‘小扰’,其中界限需明。若确有过当,当按律问责,以儆效尤,否则恐开‘扰民无咎’之渐。可令该道观察使详查,若实有情弊,则按律处分;若御史风闻不实,亦当还刺史清白。是非明,则赏罚公;赏罚公,则政令行。”

    李弘听后,往往沉思良久,方采纳其议。他也开始有意识地阅读李瑾为他整理编纂的《贞观政要补遗》、《永徽以来典章制度辑要》,以及李瑾自己对历代治乱、特别是近期新政得失的点评笔记,试图从中寻找理政的智慧与分寸。

    二、 初试锋芒,母子异同

    数日后,一份来自河南道的奏疏,摆在了李弘案头。内容是关于“三教同风堂”在地方推行中遇到的阻力。某县士绅联名状告当地“同风堂”宣讲生(多为当地落魄书生或还俗僧道)“妄解经义,淆乱乡塾,且借宣讲之名,行敛财之实,乡民多有怨言”,请求朝廷予以裁撤或严加管束。

    此事看似不大,却涉及敏感的意识形态政策。李弘召来刘祎之、元万顷商议。

    元万顷道:“殿下,‘三教同风堂’乃天后与相王为教化百姓、敦厚风俗所设,意义重大。地方偶有执行偏差,或小人借机渔利,亦在所难免。然其大旨不可废。臣意,可责令该道观察使及州刺史严查,若确有不法,惩处为首者,整顿宣讲生队伍,但同风堂仍当保留,并加强督导。”

    刘祎之补充:“不仅如此,还需令礼部下文,重申‘同风堂’宣讲之宗旨、规矩,明确其不得干预地方正常讼狱、赋税,不得强行摊派。可考虑从国子监或地方官学,选派品学兼优之生员,定期轮值宣讲,以提升其水准与声誉。”

    李弘点头,觉得此议稳妥。他提笔准备批示,但顿了顿,又问:“此事……是否需禀明父皇、母后?”

    刘祎之道:“依制,此事属‘常事’,殿下可自行裁决。然‘同风堂’涉及天后与相王所倡新政,若殿下觉得需谨慎,呈报紫微宫亦无不可。”

    李弘思忖片刻,道:“既如此,便将我等着议之处理方案,附于奏疏之后,呈送父皇母后御览。一则示儿臣不敢专断,二则亦可请父皇母后圣裁,以策万全。”

    然而,当这份奏疏和处理意见送到武则天面前时,她的批复却与李弘的谨慎有所不同。她在李弘的意见旁,用朱笔批道:“此等小事,何须犹疑?既知‘同风堂’大旨不可动摇,则当雷厉风行。着该道观察使即行查办, 首恶严惩,以儆效尤;同风堂照常推行,宣讲生队伍彻底整顿,选人务必精当。 再令御史台、礼部,暗访各地同风堂实情,有阳奉阴违、借机滋事者,无论何人,一并纠劾! 弘儿,为君者,当断则断。怀柔虽好,然毒疮不剜,终溃大局。”

    批复送回东宫,李弘看到母亲凌厉的笔迹和“当断则断”、“毒疮不剜”等语,心中微凛。他知道母亲说得在理,新政推行,阻力难免,若不果断清除害群之马,恐损及大局。但他心中仍有一丝不忍,觉得母亲的处理是否过于严厉了些?那位或许只是贪图小利的宣讲生,会面临怎样的惩处?那些联名的士绅,是否就全然无私心?

    他将这份批复拿给刚好前来东宫巡视的李瑾看。李瑾仔细读后,叹道:“你母后所言,是执政者之虑,快刀斩乱麻,以儆效尤,确保政令畅通。 你所思,是仁君之念,体察下情,慎用刑罚,恐伤及无辜。 二者并无绝对对错,唯时、势、度不同。”

    他指着批复,继续道:“你母后执政多年,深知新政推行之艰,些许瑕疵若不严厉处置,必会蔓延,最终毁掉整个政策。她着眼的是全局的稳固和效率。而你,初理政务,心存仁厚,顾及个体,这是好的。但需明白,为政者,有时不得不为大局而牺牲小仁。 此事的关键,不在于处罚是否过严,而在于是否依法依规,是否足以震慑后来者,同时又不过度牵连,引起更大反弹。 你母后的批示,明确了严惩首恶、整顿队伍、加强监督,这正是把握了‘度’。至于具体执行中,是流是杖,是罚是革,可由有司按律酌情,这又是留有余地。”

    李弘若有所悟:“叔父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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