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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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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不想死 (第2/3页)



    王老爷,他,还有小王公子,以王家人的作风,哪一个不是仇家遍地,而且与王家合作的那些人,谁不想黑吃黑。

    仇人太多,反而不知道是谁,这也让王大公子再也没了侥幸的想法,直接把人放了。

    若是以前,肯定不会放人,放狗还差不多,想死得痛快都不可能。

    可既然选择报官,就不能再随意杀人,否则岂不是白白送把柄给官府。

    于是王大公子整理衣衫,拿着找讼师写的诉状,大张旗鼓的去报官。

    可惜王大公子并不知道县令也死在王家,因为县令是以私人身份前来劝说王老爷的,生怕被拒,丢了脸面,因此没有声张,这也导致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若是没有县令,王大公子完全可以用王家失火为理由处理一切,影响力也只会局限于县里,这就好处理了。

    可死了一个县令后,不光知府坐不住,当地的武德司也得派人来调查。

    武德司类似于明朝的锦衣卫,只不过权力没有那么大,却也没人敢小看,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直达天听,因此一旦被武德司关注,就没人敢轻易弄虚作假,除非你能够收买他们。

    那么问题来了,王家,或者说王大公子,经得起查吗?

    此时王大公子还不知道这件事,他正忙着跟县丞、县尉谈条件。

    报官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关键是王家的地契跟欠条。

    大火一烧,王家的地契跟欠条全没了,只有县衙有留存。

    可这些东西想要动手脚简直太容易了,笔一勾,打折都不止,要是更狠点,直接定点失火,专烧一个架子,别说王家的地了,就连怎么证明王家是王家都是个问题。

    所以王大公子必须先喂饱他们,然后赶紧卖掉王家的土地与店铺,做出凑钱的样子。

    王大公子很清楚,光报官不行,必须做出筹钱赔偿的样子跟态度,才能稳住那些人。

    但凡能有一线希望把钱拿回来,就没人会杀他,想杀都会有人拦着。

    欠银行一百万,你就是孙子,能限的都给你限了,冰红茶不买大瓶都算你奢侈消费。

    欠银行一百亿,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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