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把水搅浑 (第2/3页)
布匹,铜钱跟散碎银两只是拿了一些,然后颜旭就去开盲盒。
除了这个库房,王家还有一些暗格,里面也有不少好东西,可大部分他都没拿,尤其是一些书信账本什么的,地契欠条倒是一把火都烧了。
不过王家的财富还真有点出乎他的预料,站在后院一处池塘边的颜旭摸了摸下巴,然后让行尸骷髅下去捞银子。
为了使用方便,流通的银锭不会太大,一两、二两、五两或者十两,二十五两跟五十两的叫库银,大都用于长期存放,很少用,主要是携带不方便,毕竟一般的衣服可兜不住这么重的银锭,又不是机器猫,放包裹里也过于显眼。
可沉在塘底的都是一百两的大银锭,因此深深陷入淤泥中,时间一长,越陷越深,过个几年,就算有人下水,也看不到摸不着。
颜旭也是在逐浪山找水泡习惯了,这才发现此处池塘下竟然堆积了厚厚一层银锭。
二三十个骷髅行尸挤在池塘中,它们也不怕溺水,哪怕陷入淤泥里也没事,因此效率很高,很快就摸出一大堆银锭,加起来怕不是有数万两之多,并且其中还有不少大金锭,让颜旭眼皮子直跳。
就算王家祖上是江洋大盗,就算王家几代人无恶不作,除非只进不出,否则不可能攒下这么多金银。
显然王家的背景跟关系网,要比他想象的更加复杂。
看来他之前的计划是对了,王家就是个马蜂窝,必须把水搅浑。
亡灵不知疲倦,又有幽灵深入地下探寻,池底的金银很快就被搬空,只留下半池子浑浊的泥浆。
收了金银,颜旭一边往外走,一边随手撒些碎银铜钱,时不时还丢几匹布,等走到门前,刚好撒完最后一把碎银。
紧跟其后的李红鹰丢掉火把,甩了甩刀上的血,从还挂在门上的倒霉蛋身上扯了块布,擦拭一下,收刀入鞘,接着拔出羽箭,再将尸体踢入火堆,算是毁尸灭迹,甚是专业。
“杀人就杀人,不要每次都弄得一身血,洗起来很麻烦的。”颜旭不喜欢闻血腥味,尤其是将人劈开后,内脏的味道很是让人上头,毕竟人说白了就是肉包屎,屎上再沾血,跟痔疮大爆一样,味道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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