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78章 延中实业的反收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578章 延中实业的反收购 (第2/3页)

三人是同学关系,都是松江兄弟行投资公司的股东,他们三人不应该看作三个独立的个体,而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定义为一致行动人。

    李让三人钻了国家法律的漏洞,涉嫌联合操作股票。

    所以延中实业要求松江证券交易所宣布李让三人和深安系联合持股超过百分之五部分的收购行为无效。

    延中实业打的好算盘。

    只要他们持股不超过百分之五,那百分之九的法人股,依然是最大的股东,倪林依然可以稳坐延中实业董事长的位置。

    松江证券交易所开始就他们的违规问题开始调查。

    对深安系的处理结果很快就出炉了。

    考虑到深安系有深城国资背景,松江证券交易所也网开一面,没有把深安系赶尽杀绝。

    对深安集团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承认深安系持有股份的合法性,但是因为松江深安、深安保健和深安电子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情况下没有通告,所以裁定在未来一个月内,深安系不得继续买入延中实业股票。

    同时,深安系单账户超过百分之五的股票账面盈利归延中实业所有,相当于没收了深安系的部分违法所得。

    可是在李让三人的股份上,出现了严重的分歧。

    一方认为三人即便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涉嫌联合操纵股票。

    一方认为法律没有规定一致行动人行为,所以李让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而联合操纵股票需要证据支持,不应该认定他们联合操纵股票。

    这一争论就是好几天时间。

    最后,证监会也派人到松江,对延中实业股票风波的处理进行指导。

    在证监会的支持下,几乎已经形成了一面倒的决议,他们准备承认李让三人持有股票的合法性,但是同时启动对三人涉嫌联合操纵股票的调查。

    就在准备举手表决的关键时刻,松江交易所的人拿来了一份一致行动人声明。

    所有人都愣住了。

    得嘞,人家说了,几年之内会坚定持有延中实业股票,这还怎么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