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崇市,再见 (第2/3页)
“不去。”
沈屹飞没有商量的摆摆手:“死都不去。”
“你们根本不理解我现在的状况有多凶险——”
“我是长子,我只要一出现在帝都,我那小妈程琳,肯定要抓我回去继承万亿家产的!”
“太可怕了啊!不去不去不去!”
对面的何序和程烟晚对望一眼,嘴角都忍不住抽搐了。
他两人从崇市辛辛苦苦找到这,没想到大傻飞倔的像头牛,死活不肯答应回帝都。
他怕被抓,他怕过上人人梦寐以求的可怕的财富自由生活!
真他娘的。
何序简直想一脚踹他脸上!
但他知道,自己必须搞定这家伙——
倒不是大家友谊有多坚固,主要没了沈屹飞,自己在彼岸社那,就没了免死金牌了……
有些朋友,只有你知道他的家庭背景时,才能体会到他有多珍贵。
“飞飞啊。”
何序换了一副语重心长的口吻:“要是我能说服你那个小妈程琳不抓你回去,你愿意来帝都吗?”
“那我也不愿意。”沈屹飞摇头摇的很干脆。“帝都啊,美食沙漠,天气又干,动不动还有雾霾……”
何序/程烟晚:……
找抽吧你?
何序摇摇头,看来得换个方向。
“不瞒你说,飞飞,我和小晚,我们兄妹俩打算大展拳脚——我们要在帝都建一个黑帮。”何序胡诌道。
沈屹飞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真的?像阴历会那种?”
“对。”何序顺着他往下说。“他们叫阴历会,我们的帮派就叫,呃……”
他目光四下打量。
从自己手中的西湖龙井,滑到程烟晚手中的冰美式,再到沈屹飞手中的插吸管的北冰洋。
“我们的帮派就叫‘饮料会’!”
“成员名字都是以饮品命名,什么大红袍啦,铁观音啦,冻顶乌龙啦,拿铁啊,芝芝莓莓芒芒桃桃奶茶啦,樱桃味可口可乐啦,之类的。”
一旁倾听的程烟晚瞬间愣住。
真的假的?
这么随意的吗?
一个黑帮这么命名,谁会认同这种蠢想法啊?
“帅!”沈屹飞猛的一击掌,“这真是天才般的主意啊!”
何序/程烟晚:……
“谢谢。”何序抹了一把汗。
“但是万事俱备,只欠一个人——”
“帮主。”
“我们少一个帮主啊兄弟!”
沈屹飞愣了:“你建立的帮派你不当帮主?”
叹了口气,何序惨然摇头:
“兄弟,我和小晚这种人,只适合当个打手啊,狗头军师啊什么的。”
“一个帮主,我认为必须具备一些决定性的优点。”
“一,有一定的背景(然后他好出头扛事当靶子被人干啊)。”
“二,有丰富的资金和魄力(就是人傻钱多的凯子呗。)”
“三,也是最重要的,他要黄金一般的梦想,他要有悍不畏死的勇气,他要扛着所有帮众往前走的决心(也就是说特别好忽悠,能自愿的当一个傀儡)!”
“而这些素质我们都没有。”
程烟晚沉重的点点头:“确实。”
我们没有,我们没这么傻。
“但是,有一个人简直就是为这些要求而生的!”何序狠狠一指沈屹飞。
“就是你啊沈屹飞,你是一个天选之子!”
“兄弟,想从零开始,手把手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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