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27章 有钱主人 (第2/3页)
边有声讲解,“万家二十八年前搬去了京市,万永思现在是京一大学的股东之一。在京市开了十多家大型商场,拥有多家豪华楼盘……”
    简单点说就是——他混大了。
    “万永思结过两次婚,和现任妻子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儿。他父母健在,父亲……”
    张通益没再说下去,眼神冷凝。
    苏栀刚好翻到他父亲的那一页。
    万伯兮——六十八岁,年轻时是部队侦察兵,退伍后做起了小生意,迅速挣到第一桶金。
    万家在京市能“混大”,以及万永思的成就,都是他的功劳。
    苏栀和张通益视线交汇。
    心照不宣地锁定最大嫌疑人。
    沈蕴肆啧啧两声,“这不巧了吗?我和万珍珍很熟。难怪她那么讨人厌,原来亲爷爷是个变态杀人犯,亲爹也是帮凶。”
    “你对万伯兮了解得多吗?”苏栀问。
    警局查到的资料,太过片面,许多事还是靠认识他的人了解。
    沈蕴肆当即打开了话匣子,拉了张椅子在苏栀面前坐下。
    开启他长达五分钟的“京市万家”的发家史讲解。
    万家二十八年前举家搬迁到京市,一个偏远的老旧棚户区里。
    万伯兮仅用三年,就让万家在京市打出名声。
    用了十五年,打进京市豪门圈儿。
    如今在豪门圈儿,虽排不上名次,可也混得如鱼得水。
    万伯兮退休后,万永思才接手万家企业,近年来万家低调了很多。
    唯有万珍珍是个惹事精,捧高踩低,恃强凌弱,偏爱装的很,不了解她的人,全认为她是个可爱善良,漂亮聪明的……小公主妹妹。
    沈蕴肆不顾绅士风度——他也没有,提起万珍珍就啐唾沫。
    “苏姐,以后你到了京市,别和万珍珍那种小人接触。她就属癞蛤蟆咬不死人,但是膈应人。”
    苏栀挑起了眉梢。
    指给沈蕴肆另一份资料上的两行字。
    沈蕴肆下意识看去。
    表情皲裂。
    “卧槽!她和你同一台手术!这事巧合的我大为震撼!”
    张通益叹息:“这正是我要说的第二件事。”
    万珍珍前段时间,在京市郊区骑马,和一位朋友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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