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章 连胜!做局!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三百章 连胜!做局! (第2/3页)

传入他的耳中。

    见此情形,莫泽没有丝毫动容,作为一个三阶传说级法爷,该有的器量他是不会少的。

    「莫泽,你觉得,接下来彼岸还能继续获胜吗?」星使问道。

    「难度有点大,他的挑战积分已经加到20点了,这个积分量,足以让一些高等级的英雄降下身段去挑战,低等级的三阶英雄不会傻到去挑战拥有那种东西的他。」

    莫泽表情平静的分析,仿佛曾经的失误没有对他造成丝毫影响,他看向身旁的星使,问道:「你刚才是不是去下注了。」

    「对。」

    「下了多少。」

    「5积分,赌彼岸赢。」

    「还真是你的风格。」

    莫泽从座位上站起身,走到摊位前划出积分,下注,说道:「我赌5积分,彼岸输。」

    在三阶灵能者这边,5积分只是一个很小的数字,相较於灵魂碎片来说,只能算是一点娱乐消遣,法爷在这种小地方随便丢到零钱玩还是很正常的。

    与此同时,也有少量三阶灵能者在摊位这边少量投注。

    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一半多的人都在投彼岸赢,因为,与叶铭秋曾经战斗过的涛龙和重珀,在私人的社交中说:那家夥的判断威力很强,能降低他们的全属性,而且降低数值非常多。

    因此,有些人是提前就知道彼岸实力强大,有把握能赢的。

    毕竟如果没有把握,他就不可能继续打下去,整体来看都很正常。

    十多分钟後【匹配成功】

    【你的对手信息如下】

    代号:缘切职业:刺客职业等级:英雄级实力等级:三阶7级【是/否确认挑战?】

    是。

    伴随着一阵传送光芒亮起,叶铭秋的身影便再度来到竞技场,他看着对面的黑衣刺客,脸上露出少许浓重之色。

    他开口说道:「你是打算来强行切掉我的吗?」

    「没错。」

    「你扛不住我的判定。

    「不试试怎麽知道。」

    30秒後,缘切被秒了,竞技场观众席上一片譁然,因为三阶7级的缘切,在使用反控制道具的情况下还是被硬控了,然後被一波带走。

    这事情就很不对劲!

    缘切可是三阶7级的强者!

    他不是三阶1、2级的!

    也就是说,彼岸的判断强度比他们这些人想像中还要更高,判定的数值比他们想像中还要离谱!

    在缘切战斗失利後,莫泽单手扶着下巴,说道:「虽然缘切输了,但被控制的时间却明显缩短,只有0.8秒时间,也就是说....缘切的实力已经接近彼岸的极限控制区域,差点来不及施法,只要再强一点,就能抗住控制反杀。」

    「好离谱的数值,明明他只有二阶1级,竟然要三阶9级以上的英雄级职业才能在使用抵抗控制道具的情况下挡住,简直前所未见。」

    星使笑着开口,然後便在那小摊子里将赢来的积分取走,然後又下了赌注,不过赌注输量不大,哪怕她最终输了也能赚。

    这就是她的基础习惯。

    「他已经接近极限了,继续下注风险不小吧?」莫泽问道。

    「反正我不亏,中了血赚。」

    「6

    」

    莫泽短暂沉默,随後便继续观察,在确定叶铭秋接下来的挑战对手是三阶9级的刺客以後,最终跟着星使一起下注。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灵能者也下注买叶铭秋输。

    这是很理性的下注方式,因为在常规状态下,叶铭秋不可能在拥有如此强力判定的情况下,还拥有过於强大的实力了,一个人的职业模型和技能强度是有绝对极限的。

    下注的人并不疯狂,相反,他们理智的认为叶铭秋已经接近极限。

    因为...

    这次他并没有加积分!

    他还是20点挑战积分,这说明叶铭秋本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极限,继续加积分的话,可能就会遇到三阶传说级灵能者了。

    接下来,战斗开始!

    三阶9级的刺客成功抗住了第一波控制判定,只被控0.4秒,叶铭秋甚至都没来得及施展完法术,对方便已经欺身上前。

    显然,他的全属性降低判定也受到抵抗道具影响,效果并不是很好。

    炎龙魂自出飞出「法袍」,太阳金炎熊熊燃烧,温度恐怖的烈火将刺客逼退,随後他便站在远处观望叶铭秋,笑着开口说道:「彼岸,我承认,你的实力确实非常强大,但使用法术和召唤炎龙魂的消耗....相比也很大吧?你能支撑得了多久?想和我试试看吗?」

    「那就试试看。」

    叶铭秋凝聚出六条火龙,结合第七条炎龙魂围绕在自己的身旁,但他本人却没有继续的动作。

    他在等控制冷却!

    刺客瞬间意识到问题,於是他便毫不犹豫的转身跑开,向着竞技场的另一边极速逃窜。

    「混蛋!」

    叶铭秋暗骂一声,脸上的表情显然有点失态,刺客逃走,那麽他的无前摇控制便无法发挥出最大效果,而他维持的能力也足以耗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