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明路 (第2/3页)
算是报方氏那碗热乎疙瘩汤的恩,不管最后秦有根来是不来。
到了家,纪秦娥又去找秦香莲,留陈年麦独守空房。
明天一早就要走,趁还有时间,纪秦娥同秦香莲商量:“本想着布庄稳定下来,带我娘家人去布庄学织锦,今天回家一看,又想了想,还是要买几个小的从头教起,不怕起了二心。”
北宋人口买卖是不合法的,至少官方正面的说法是如此,奴婢更不再是主人家私有资产,只与主人家保持雇佣关系,依法最长雇佣时间也不过是十年。
当然,富贵不守法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有,只来路清白,买卖仍是可行。
秦香莲正逗孩子玩,闻言放下手里的拨浪鼓,正色道:“流民回乡,有卖儿卖女的,或者有人家丢弃女婴,你也可以做主留下。布庄经营以你为准,不必事事得我同意,还是银钱不凑手?”
纪秦娥摇头:“有钱的,只这般来路的孩子,取些什么名字呢?”
外头奴婢都是主家赐名,纪秦娥也是尊重秦香莲,但秦香莲更尊重纪秦娥,让她取,若不好取便直接用人家原来姓名就好,秦香莲并不爱为人取名的事,因太耗费心神。
回了镇上,纪秦娥就去买人,只到了地方才知道,年纪大些健康些聪明些的女娘,早被其余人买走,只剩下些年纪小的当不得事的,她只好再蹲守几日。
她自然走的官方渠道,并不私下交易,本地官衙也是愿意本地人口得到扩充的,只流民不返乡容易暴乱,又有其余种种不得已,才优先遣返。
纪秦娥联系牙人找过来,官衙小吏便让有自愿留下的与她签下契约,至于是买卖还是雇佣,全凭本人自愿。
纪秦娥选的大都是卖身的。
因着秦氏布庄那一片的店铺多做的女子的生意,进进出出女子居多,便被称作宜女巷。
买回来的女人,几乎都没有正经名字,不是小花小草之类就是大丫小丫。纪秦娥本也想着听大嫂的,不做这等剥夺人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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