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四章 我不喜欢正常人 (第2/3页)
的坐标,几辆租来的黑色奔驰悄无声息地驶入了那个连警察都不愿意管的街区。
路边到处都是醉鬼和瘾君子,看到这种豪车队进来,一个个眼里都冒出了贪婪的绿光。
但当陈光科推开车门,露出那像岩石一样隆起的肌肉和腰间若隐若现的家伙什时,那些绿光瞬间就熄灭了。
这就是丛林法则,这帮人比谁都懂得看人下菜碟。
沈岩没在意脚下的泥泞,那双价值三万块的手工皮鞋踩在污黑的水坑里,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他走到一间摇摇欲坠的木屋前,门板上满是涂鸦和刀痕,里面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陈光科上前一步,也没敲门,直接一脚把那扇本来就剩半口气的门给踹开了。
屋里一股发霉的味道混合着廉价酒精的刺鼻气味扑面而来。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满脸大胡子,头发像鸡窝一样的男人正缩在壁炉前。
手里拿着一叠泛黄的乐谱,正要把它们往那只有点火星的炉子里塞。
听到动静,男人转过头,那双浑浊的蓝眼睛里全是血丝,看人的眼神像是一头受伤的野兽。
“滚出去!这里没有值钱的东西给你们抢!”
诺顿咆哮着,声音沙哑得像是在砂纸上磨过。
沈岩挥了挥手,示意陈光科把门关上,挡住了外面那些窥探的视线。
他走到壁炉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曾经的王者。
“《深渊圆舞曲》,这就是你最后的尊严?”
沈岩的声音很轻,却像是一道惊雷在诺顿耳边炸响。
诺顿的手抖了一下,那叠乐谱差点掉进火里。
他猛地站起来,死死地盯着沈岩,问他是谁,怎么会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
这首曲子是他这几年在绝望中写出来的,从来没给任何人看过,甚至连名字都是他在心里默念的。
沈岩没有回答,只是伸手从保镖手里接过一个箱子,当着诺顿的面打开。
满满一箱子的美金,绿油油的,在昏暗的屋子里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这里是一百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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