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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逃不掉的李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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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5章 逃不掉的李侍郎 (第2/3页)

要分开?”

    苏泽说道:“民律要独列于刑律,就是为了轻刑。”

    “轻刑?”

    苏泽解释说道:“地方衙门在办案的时候,遇到一些案件,就会用重刑压制诉讼双方。”

    看到罗万化还是不懂,苏泽说道:“就比如张三向李四借钱不还,原本是借债纠纷,闹到地方衙门后,衙门先以诓骗财物将张三羁押。”

    “张三使人疏通关系,衙门再用诬告一罪将李四抓进大牢。”

    “张三李四受尽了牢狱之苦,最后案子也不了了之。”

    罗万化听完了苏泽的话,他虽然没在地方上任职过,但是对地方衙门的黑暗还是有所耳闻的,赞同的点头。

    苏泽说道:“刑民分律后,日后张三就去民案司状告李四,这案件就只是民律案件。”

    “民案司不设监牢,堂上审结,这样民间之讼有处伸冤,又不至于因为诉讼家破人亡。”

    罗万化连忙记录下来。

    民法典的最大作用,就是将一些民事纠纷轻罪化或者去罪化,从而给诉讼双方一个解决争议的地方。

    历史上的民法典,基本上都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诞生的。

    这个时代的中外法庭,上庭都是要去掉半条命的。

    西方等到了《拿破仑法典》出现后,民法和刑法分开,打民事官司才不是过鬼门关,司法在经济活动中的仲裁作用发挥作用,反过来推动经济发展。

    说白了,镇抚司改制不在于法条细则,而是要设立一个轻罪法庭,将日常的轻罪和重罪区分开。

    当然,苏泽也知道律法也不是完美的,他也不觉得由人制定的法律有什么神圣性。

    法律就是解决社会争议的工具,公平只不过是副产物罢了。

    刀笔吏要害人,自然还有种种手段。

    但是好歹将司法权力限制住,不要变成清末那样,打官司吃了原告吃被告,衙役用官司来诬陷敲诈百姓,社会经济才能发展。

    民刑分开后,再通过修改具体的法律条文,来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

    罗万化又和苏泽的采访写下来,交给苏泽审阅后,夹着稿子向印书坊走去。

    苏泽看着系统几天前弹出的报告。

    ——【模拟开始】——

    一天后,《议养象所改制及镇抚司职司疏》送到内阁,高拱、张居正极力赞同,奏疏被送到皇宫。

    隆庆皇帝同意了你奏疏对养象所的改制措施,对镇抚司的改革犹豫不决。

    皇帝将你的奏疏交给刑部公议,刑部侍郎李一元反对修律,修律之事不了了之。

    ——【模拟结束】——

    【是否花费100点威望点,保证奏疏全部执行?】

    苏泽当然选择了是,强行执行了全部的奏疏内容。

    今天系统弹出了结算报告。

    【使用100点威望值,强行通过奏疏。】

    【镇抚司改制后,新设立的民案司大体公正的处理了京师的经济纠纷,促进了经济发展,京师的经济活动更加的活跃。】

    【一年后,刑部侍郎李一元带领刑部官员,《大明民律》修订完成,世界第一部民法典诞生在大明。】

    【印花钱的收入越来越高,补充了国家财政。】

    【大明国祚+5】

    【剩余威望值:16点。】

    国祚+5!

    李一元仅仅用一年时间,就将这《大明民律》修成了?

    苏泽没想到那个看起来唯唯诺诺的前任通政使,竟然有这份能力?

    大明真是埋没人才啊!

    这么艰巨的任务,老李一年就完成了,等《大明民律》修完之后,可不能浪费这等人才,要再弄点法律上的工作让他干干。

    暗暗记下这点后,苏泽又叹了一口气,不情愿的向着户部走去。

    苏泽刚刚在山东清吏司的正堂坐下,主事魏恽就拿着厚厚的账册过来说道:

    “员外郎,这是莱州盐所上月的账簿,盐运司牒呈我司,请示余盐怎么处理?”

    苏泽不由的头疼起来,户部十三清吏司,分管各省的事务,但是往上却没有协调部门。

    山东的盐产多了,要调运其他省份,苏泽就要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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