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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3章 没给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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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3章 没给机会 (第3/3页)

个文员就能干。费用不费用的,根本不用提。

    况且,林思成说的也是实话:光是一个国仲委,就能废了谭筝的大半武功。除非,她以後不当律师,再不接与外贸纠纷有关的任何案子。

    至於危险,她暂时还没有感受到……

    「好,我去!」谭筝点点头,「但林思成,你得告诉我:去了之後,我应该做什麽。」

    「发律师函!」

    谭筝顿了一下:「然後呢,起诉?」

    林思成摇摇头:「到不了起诉这一步!」

    真要到那一步,天都得塌下来,林思成一辈子都别想出国。

    更说不好,得隐名埋姓,苟且偷生。

    所以,所有的所有,都会在检察院公诉之前结束。

    谭筝皱着眉头:岂不是说,林思成让她到京城,只是为了发律师函?

    她直勾勾的盯着林思成:「小林,你找个实习生就能干!」

    如果不会,她可以免费教:从网上下个模版,改一下公司名称,再改一下日期和落款,然後发送。「谭律师,不一样的!」林思成想了一下,「要规避法律风险!」

    谭筝愣了愣:发律师函,能有什麽法律风险?

    更何况,一位已经被抓了进去,还要一位,即将就要被抓进去。

    他们,连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都没有……

    想到这里,谭筝突地一顿,脑海中闪过一道光:林思成的律师函,不是发给刘安华和史密斯的?「你说的律师函,都要发给谁?」

    「基恩仕、布鲁克、安捷伦、埃尔默、理学、以及赛世!」林思成强调了一下,「这里的赛世,指的是美国的赛世科技!」

    谭筝更狐疑了:六家,全是科技巨头,全球五百强企业。

    林思成有什麽理由,给这些公司发律师函?即便发了,又有什麽用?

    总不能,这些公司,能代替赛世赔钱?

    不可能的。

    像刘安华这种行为,在国内确实挺少见,也挺骇人。但在国外,特别是这些科技公司所在的国家,并不是什麽新鲜事。

    因为不止有代购公司的人在偷摸干,有些研发型的科技公司的人同样在偷摸干:就比如林思成提到的这几家。

    其中的近一半,都卖到了中国。

    被仲裁太多,《隔离协议》和《免责条款》应用而生。大致和银行的免责协议差不多: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员工的个人行为。只要甲方有一处违规,一律视为甲方与乙方员工私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赛世之所以没有把这一套用在林思成的头上,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林思成是买给自己用的,赛世挑不出他任何违规的地方。

    他没有受贿,没有吃回扣,更没有知假买假。

    所以,那怕林思成绕过赛世,向这些公司告赛世的黑状也没用。因为这种行为,和公开的秘密没什麽区别。

    几亿十几亿的都有过,一千万,根本不够看……

    「所以小林,你的律师函,准备用什麽名议,什麽内容?」

    林思成笑了一下:「谭律师,等下飞机,我再告诉你!」

    「下飞机……你现在就要走?」

    「对,回酒店退房,收拾一下行李,最迟订晚上的机票!」林思成耐心解释,「确实有点急,谭律师见谅!」

    谭筝顿了一下,想起林思成之前说的那一句:谭律师,一旦进入程序,真的真的很危险……所以,只要一发律师函,就等於进入了程序?

    也就等於,林思成发给这些公司的,就是他之前暗示的:不得不让赛世公司赔一个亿的把柄?谭筝不知道具体是什麽,但经验告诉她:很危险。

    因为这一个亿,不是经过机构仲裁,也不是经过法院判决,而是要让赛世捏着鼻子往下吞。所以,损失得有多大,赛世公司才会吃这个哑巴亏?

    谭筝的心脏跳了起来:「你准备真的要一个亿?」

    林思成摇摇头:「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我没想要那麽多。」

    按他的设想:重新买一批机器,再赔两倍就好。

    但赛世没给他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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