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56章 这样是不是够紧迫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556章 这样是不是够紧迫了 (第2/3页)



    所以像龙哥案这种监控视频都曝出来的案子就很难得了。

    眼见里面的李大友一脸茫然,周云随即笑道:“我说的是你进去之后的一个案子,那个案子情况和你这个比较像,案子里死了的那个叫龙哥,也是涉黑的。”

    “最后那个捅死人的被定了正当防卫。”

    “好了,回到这个案子中来,我们要做的是什么呢,就是摸着龙哥过河。”

    孙佳宁顿时愣住:“摸着龙哥过河?”

    周云点点头:“龙哥当时被扒出来那些事,感觉那就是一个地痞流氓,那么自然而然在这个案子里,那些人是否涉黑也就很重要了。”

    “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案子里比较关键的部分是,那帮人没有动刀,而李大友则动刀了,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就是防卫过当。”

    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防卫程度和被攻击的程度不相当,别人用拳脚打你,你只能用拳脚还击,而不能抡刀子,就这么简单。

    很多人看了会觉得想笑,认定起来这么死板吗?对方先动手挑衅,那我还打不过别人,是不是被打死也不行啊?

    答案是,如果你把对方打死了,那一般情况下你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因为你没死啊。

    你既然没死,那说明对方对你的攻击行为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对就是一定程度,至于是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反击打死对方,不好说。

    至于无限防卫权这个概念,听听就好了,实务中能在把人反杀之后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子少之又少。

    而且基本上可以说都是经过舆论发酵之后才被认定的,无他,人都死了。

    “所以,第二点,我们必须得证明你没有伤害的故意,你当时只是出于自卫才挥舞刀具,目的是让对面那帮人远离你而不是伤害别人。”

    “只是对方并没有意识到这点,这才酿成了悲剧而已。”

    “而要想证明当时已经极其的紧迫,需要什么证据呢?孙律师你来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