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008章 中电刁难,港灯破局核电困局!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1008章 中电刁难,港灯破局核电困局! (第2/3页)

们也无法从法国、英国等银行通过低息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罗兰士先生、林先生,我希望今天你们能够给一个准信,在合作条件这块,双方到底能达成什么样的共识!”

    说到这里,他终于不再讲话,而是拿起会议桌上的杯子喝起水来。

    罗兰士·嘉道理参加与内地的磋商,没有十场也有八场,所以他显得游刃有余,不紧不慢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放下,目光扫过在场的所有人,最后落在林浩然身上。

    “罗厅长,各位领导,林先生,陈先生,我简单说几句。”

    “罗兰士先生请说!”罗厅长放下水杯,右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中华电力从1979年开始参与这个项目,到现在已经四年多了,这四年多里,我们同样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做了很多前期工作。

    我们不是不想把这个项目做起来,而是需要确保它在商业上可行、风险可控。

    核电项目不是普通的投资项目,它的技术难度大、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风险因素多,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项目失败。

    而且,我们几年前提出的条件,你们也一直没有答应,我们的核心要求也只有几点,一是必须采购英国GEC公司的常规岛设备;二是发电站建成后70%的电要供给香江;三是中方需要承担所有风险,我中华电力不承担任何贷款风险,不作任何担保;四是财务运营权必须由我方主导,内地不能干预;五是我们最多只入股25%的股份!”

    罗兰士·嘉道理说到这里,语气不紧不慢,仿佛在陈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如果两年前你们答应这些条件,我相信大亚湾核电站如今已经开工了,可现在,你们也知道,中英谈判让香江的未来有太多不确定性。

    如今即便你们都答应了这些条件,我们中华电力也不敢签这个字。

    不是我们中华电力不想确定下来,而是我们不敢,几十亿美元的大投资,我们不能就这么定下来,我们要为众多中华电力的投资者负责。

    现在别说是25%的股份了,即便是5%的股份,我们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商议决定!”

    林浩然听着罗兰士·嘉道理的话,不禁感叹,这嘉道理家族,是一点亏都不愿意吃啊!

    难怪这项目会一直拖延下去,估计等不到内地妥协,他们都不签字。

    就罗兰士·嘉道理提出的那些条件,林浩然已经提前看过资料了,可以说,每一条都特别过分!

    比如,第一条设备必须采购英国的,罗兰士·嘉道理声称香江中电受香江法律管制,大亚湾核电站今后向香江市场售电,同样受香江法律管制,如果不购买英国核电设备,就得不到英国和港英当局的授权,核电站将无法向香江售电。

    可林浩然却已经知道,英国 GEC的常规岛设备安全裕度小、热效率低、交货进度晚,而且英国如今根本没有90万千瓦汽轮机的成熟技术。

    而法国的常规岛技术在全球都是最先进、最成熟的,内地是想不管核岛技术还是常规岛技术都从法国进口。

    这第一条条件便已经从几年前争到如今,双方都不愿意让步。

    而在林浩然前世,内地最终被迫妥协,常规岛设备从英国GEC采购,核岛设备从法国法马通采购,形成了“法国核岛+英国常规岛“的特殊技术组合。

    至于第二条,香江如今虽然也用电也紧张,但远远没有内地那么严重。

    特别是不少工厂搬到内地之后,虽然没能让香江的用电量得到缓解,但用电增速起码没那么快了。

    从中华电力有富余的电供应内地,就能够看得出香江的电力供应现状如何了。

    像嘉道理这位英国人,如果在香江缺电的情况下,中华电力也不可能卖电给内地。

    而不管是中华电力还是港灯集团,如今都在建新的大型发电站,这两年都陆续建成,香江本地的发电能力就能满足自身需求,甚至出现富余。

    可以说,大亚湾核电站的电对目前的香江来说根本不是必需品了。

    而内地这边的用电缺口却在不断扩大,粤省的缺电问题会一年比一年严重。

    所以,百分之七十的电供给香江,这个比例明显不合理,也不符合粤省的利益。

    至于第三条,中方承担所有风险,中华电力不作任何担保,这个条件放在任何商业谈判中都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合作就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哪有只享受好处不承担风险的道理?

    嘉道理家族提出这个条件,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认真谈,而是想找一个既能赚钱又能全身而退的方案。

    第四条,财务运营权由中华电力主导,这意味着中华电力要当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内地政府只能当配角。

    如果这个条件答应了,大亚湾核电站名义上是合资项目,实际上就是中华电力的一个分公司。

    内地的政策、内地的土地、内地的市场、内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