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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长陵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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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二章 长陵邑(3) (第3/3页)

新设有司,是专门负责侦缉逮捕诸事,大到命案侦破,小到偷盗逮捕,都归不良人负责,且这部分审讯、定罪等皆由所司负责,这可有效减轻长陵邑令的压力。”

    这……

    听到这话的楚徽、尹玉等人露出惊愕之色,不是,真要是这样的话,岂不是把长陵邑令的职权分走一部分了?

    毕竟在大虞其他地方,地方官府向来是刑名、缉捕、审断一肩担之,不过这也造就办事效率相对低下,但对于多数地方有司来讲是够用的,讲句不好听的,这地方哪儿会有如此多的大事啊,有的不过是琐碎之事罢了。

    “改制,不能只在中枢进行,在地方也是要有的。”

    而在此等态势下,楚凌神色自若道:“不良人就是其中之一,而在长陵邑治下还设有一应有司,如工商,如税局,如水利,如交通……”

    听着楚凌所讲这些,楚徽也好,尹玉也罢,无不是露出震惊的神色,天子所提及的这些,他们是能找到对应有司的,甚至有几个有司,那应是归属于一处的,可如今在长陵邑却被分拆开来了。

    他们不明白天子为何要做这样的事。

    “等十年后,二十年后,你们便知这是为何了。”对于二人的反应,楚凌虽说没看,但却知晓是怎么回事。

    一旦他所行之策在大虞全面铺展开来,则意味着涉政的中枢及地方权力构架,必须要经历一次大的调整与改革,毕竟适合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治理体系,并不意味着就适用于以工农为主体的治理体系了,伴随着生产力的攀升,科技的发展就意味着在治理层面要更精细化才行。

    是故在陵邑治下,先行创设起一套体系运行,在实际中去寻找其不足,总结经验后进行完善,便是日后较长一段时期需要做的,等到这套体系运转的相对完美了,就可以进行区域推广,并在这一过程中重复上述种种,最终达到全国推广的成效,而这也是一个相对长的周期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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