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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夜行义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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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六十四章:夜行义鸦 (第2/3页)

限,只知道能少在附近留下一点与他有关的东西,总归是好的。

    在完成了这麽一桩嚣张至极的抢劫案件後,依然还能保持这种程度的冷静,对於初次犯案的「新手劫匪」而言,应该说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表现了。

    事实上,作为刚才劫匪团夥中的一员,这不光是劫匪D第一次抢劫,甚至是第一次刑事犯罪。

    至於其他三人在此之前是否曾做过类似的勾当、留下过案底,他并不知情。

    原因也很简单—此时此刻,距离他和那三名同伴的初次见面,也不过只有三十来个小时而已。

    他们四人是在一周前通过某个地下论坛中,一则「有没有人有兴趣干票大的?」的贴文才结识的。

    非要说的话,也算是网友。

    其中的聊天跟贴过程暂且省略,简单点说就是「四个目无法纪者」的一拍即合」——这四个人没聊了几句天就加了各自的QQ小号,拉了个群决定要响应发帖人,也就是刚才那个带头汉子的号召,在安平市的某珠宝店里「干票大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计划的商讨初期,组织者便提议大家不要互通身份,以免万一有谁不幸落网後,将同伴的情报一股脑地爆出,因此连累他人一—这麽好的建议,其余几人当然是表示同意。

    於是在这重警惕之下,这四个不知道对方是谁、哪里人的「预备役劫匪」,最终市内的一间出租屋碰头。

    整个碰头的过程中,他们都戴着口罩、墨镜,努力说着「标准普通话」,确保不要暴露不必要的信息,给自己也给他人带来麻烦。

    也是在昨夜淩晨的踩点过後,他们便确定好了今晚的「犯罪计划」—一这间地段不算特别好,没有保安,也没有店员执勤,距离最近派出所足有好几公里远珠宝店,就这麽被他们给盯上了。

    後来发生的事儿你也看到了,整个抢劫过程可以说是非常顺利。

    他们各司其职,按照计划一样在刚进店里的时候就各自朝着昨晚抽签选好的方向奔去,只拿好拿的(比如柜台里的珠宝),不好拿的东西直接放弃(比如保险箱),并且以最快速度逃离现场,依着约定相忘於江湖。

    至於再之後的事,就只有各凭本事了。

    而如今案已犯下,从旁观者的视角来看,这四人中的任何一个,以及他们抢劫珠宝店的行为都是无可辩驳的愚蠢透顶。

    毕竟在这个「路上的摄像头比抢劫犯还多」的时代,怎麽想都知道这是有命抢没命花的行为,逃亡成功的机率恐怕连1%都没有—一除非他们是那种拥有着飞天遁地能力的妖怪。

    不过很可惜,他们谁都不是,这是一支纯粹由人类组成的队伍。

    这也是如今的绝大多数珠宝店里,用的都是那些普通玻璃,而非银行那些厚重防弹玻璃的主要原因一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敢来抢珠宝店的傻子少得可怜不说,就算真来抢了,那结局肯定也是落入法网,所以那些玻璃橱窗如今存在的主要意义还是防君子不防神经病。

    可你说,他们四个难道不知道这其中风险麽?

    很显然他们是知道的,至少发起人和劫匪D是知道的,否则他们也不可能在接头的时候立下那麽多隐瞒身份规矩,并且坚决执行一如果逃亡真有这麽简单的话,他们也就不必担忧同夥被抓以至於殃及自己了。

    可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鸟不吃饭会死,人没有钱,也会穷死。

    卧病在床的老母,判给前妻的女儿,利滚利滚利的高额贷款,这些东西已经压垮了劫匪D心里的最後那根弦。

    什麽都不於,肯定是死。

    干了,可能还有机会活。

    那就干吧。

    所以啊,说到底,也不过是赌命而已—一只要有机会抓住那1%不到的机会逃亡成功,那不说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至少眼前的这一关是渡过去了。

    我知道,作为旁观者的你可能会说,连1%的机会都不到,那想想也知道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吧?

    道理确实是这麽个道理没错,但你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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