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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白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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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四章:白狼·中 (第1/3页)

    早晨,我打开库房门的时候,琅正安静地蜷在笼子的一角睡觉,

    昨晚留下的肉已经被吃掉了,地上则多出了一只木头雕的小狗儿一一那是嫣儿坚持要送给琅的,理由是怕它一头狼在这儿待着闷,无聊的时候有个玩具玩玩,可以解乏。

    不过介於木头小狗如今被「扫地出笼」的结局,显然,琅并不领会她的好意。

    「早上好,琅。」我如常跟它打招呼,它的回覆也一如既往,只是抖了抖耳朵,表示自己听到了。

    昨天因我忙於公务,所以给琅搬家的活儿便全权交给了小六和家里的下人们。

    倒也不麻烦,就是连狼带笼子从院子里挪到这座闲置的库房里而已。

    据小六的说法,琅全程很配合,没牙也没咬人,躺在笼子里任由他们擡着,像是花轿里待出嫁的新娘。

    至於给琅搬家的好处,除了我昨天说的那几点以外,其实还有一条,那就是它不在院子里呆着之後,我就可以大方地邀请客人来府上做客了。

    别误会,我并不是担心它会吓到客人,毕竟以现在的风气,在家里养些奇珍异兽的人可不少,

    尤其是某些达官显贵,已经把这当成了是一种炫耀的手段一一从这一角度出发,琅的存在毫无疑问会为我挣得许多面子。

    但我需不需要这些面子,那是另一回事。

    实际上,在琅来到家里的第一天,我便嘱咐下人们不要外传这件事,因此它的存在可以说是天知地知府里知,是属於我这一方小小天地的秘密。

    至於你问我为什麽要这麽做·抱歉,我暂时不想解释这件事。

    「我说的没错吧?库房可比院子要清净不少,而且我不允许的话,没人可以进来,也不会有多余的人发现你的存在。」我像昨天早上一样,十分自然地摸了摸它的脑袋。

    老实讲,这一刻我其实是在伴装镇定。

    毕竟它不是我那可爱乖巧的女儿,而是只要一口,就可以咬下我整条手臂的猛兽。

    所幸,面对我有些「过界」的行为,琅只是任由我的手抚摸着它的脑袋,眼皮也不擡一下,依然保持着它一惯的平静。

    在只有一笼之隔的距离下,我静静地看着它。

    它的皮毛上仍有血迹,但只集中於背部,其他地方沾染的血大概是被它自己清理乾净了,只能看到一点淡淡的红色。

    这是一个好习惯,说明这是一只爱乾净的狼,至少比起我家那些看到泥坑也要往里跳的笨狗好多了。

    如此看来,过去一直在野外生活的它,之所以能保持一身雪白的皮毛,大概是因此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类自古以来都是以白为美,更有「一白遮百丑」的说法,可对於狼来说也是这样麽?

    在其他狼的眼中,琅会是怎样的存在呢?

    是孤傲的美人?亦或者古怪的异类?

    我认为答案应该是前者一一如果我是一匹狼的话,我一定会被它迷得神魂颠倒。

    不过很可惜,我的发言并不能代表世上的任何一匹狼,因为我是个人类。

    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

    当我的指尖轻轻从它的睫毛上掠过的时候,琅终於睁开了眼睛。

    它用那对蓝宝石一般的眼睛望着我,眼神中一如既往地没有太多情绪,这使我无法肯定,它究竟是在提醒我「差不多该把手收回去了」,还是说,它其实并不介意我这麽做?

    我们保持着四目相对,我试图从它的眼中看出一些什麽。

    直到,琅的目光向上擡了擡一一它在看我放於它头顶的那只手。

    这个动作让我意识到,它确实是在提醒我没错,

    因为我的愚笨,它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醒我:它并不喜欢有人把手放在它的头上,之前的宽容只是在忍耐而已。

    它到底是一头狼,一头生活在野外的、自由的狼。

    於是我立刻把手收了回来,同时尴尬一笑,以表示自己的歉意。

    对於我的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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