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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总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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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八章 总统****令 (第2/3页)



    作为联邦第44届总统,我需要为整个联邦的利益考虑。法律是神圣的,同时它也和我一样,是为联邦所有公民的利益服务的。

    美国需要神童,政府需要神童,民众也需要神童。

    在此,我将动用宪法赋予我的权利,签署一项特别命令。那就是

    联邦总统令!

    什么?总统令?竟然是令?全场都惊讶至极,哪怕是美国民众也不例外,哪怕是电视机前的观众也不例外。

    然而,人们经常会在电影电视上看到这种情节,现实中却很少见到。不过它是真实存在,并不是虚构。

    什么是联邦总统令?

    即,美国宪法授予总统权以及为罪犯减刑的权力,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下达赦免令,并且不受任何机构的干涉和限制,而且适用于在美国所有法院被判有罪的人。

    这是美国总统的三大特利之一。

    当今社会,任何司法制度都是有缺陷的,任何司法机关都可能把无罪误判为有罪,而赋予国家元首赦免权的目的之一,就是纠正这种可能发生的错误。

    因为,你不可能因为某个犯人就单独修改法律,也不可能因为某个天才就单独为他增加一条个人法律,或许干脆枉法。

    与其这样,还不如干脆加个权算了。

    所以,不仅美国是这样,其他国家也是这样。

    几乎每一个国家的元首基本都有这样的权利。哪怕是远东中国也有,只是很难见到。

    而现在,奥巴玛动用了他的特权。这是他的第一次,为的是一个孩子,一个仅仅11岁的孩子。

    他的名字叫艾克!

    在全世界的注目中,总统助理从场下飞速跑上主席台,递给奥巴玛总统一只钢笔一份文件。

    一份由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文件。

    当现任美国总统签字之后,它就会即刻生效。

    奥巴玛接过钢笔,在文件上刷刷地写下了他的大名。随后奥巴玛站了起来,宣读这份令:

    2013年5月1日,我以美国第44届总统的身份赦免艾克・威廉姆斯:已经犯下的和可能将要犯下的一切罪行。

    音落,全球民众惊呆了。

    尼玛,美国政府也太牛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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