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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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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零、理由 (第3/3页)

敢来掺和?

    韦恩飞快地脑补了一下,“我记得在我们侦探社去本·哈蒙先生的庄园提供安保之前,他的食物里曾经被人放入过能导致他过敏的东西,那件事情是你做的吗?”

    “不是。”

    赛斯·格雷森回答完之后略一思忖,又补充道:

    “我一向都尽量让自己保持‘干净’,不会直接参与到那样的事情里。

    “不过我知道那是一位厨师学徒做的,就是当时‘引咎辞职’的那一位。本·哈蒙夫人的贴身女仆其实在事先就目击到了他的行动,但她并没有进行提醒。”

    还有这么一出好戏?

    行吧,

    韦恩抛开杂念,迅速做了决定:

    “我明白了。如果你因为这件事情而可能遭遇危险的时候,可以向我或者到我们侦探社进行求助,我们会为你提供保护。”

    “非常感谢。”

    赛斯·格雷森先是点了头,接着又飞快地看了一眼那本日记:

    “韦恩先生,其实我更希望能加入贵侦探社。这本日记同时也是我为自己准备的推荐信,如果还不足够的话,我还可以继续尝试丰富自己的简历。”

    “你刚才说你是‘堕落者’,你的能力是什么?”韦恩问。

    赛斯·格雷森稍微犹豫了一下:

    “我能做到的事情,或许并不符合贵侦探社的需要……我可以在物体的表面上覆盖一层‘薄膜’,当我在其中一张‘薄膜’上‘写字’的时候,其它的‘薄膜’上也会出现类似的‘痕迹’。

    “我知道它对于赏金猎人们而言几乎没用,但我还可以做一些别的事情。”

    韦恩听完,扭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然后又回过了头来,“你学过美利加通史吗?”

    “当然,那是第一学年的通识课。”赛斯·格雷森回答道。

    韦恩一边把记着各课程要写的作业的笔记本翻开,递给了赛斯·格雷森,

    同时一边说着,“我需要去里士满一趟,这就先交给你了。顺便你知道学院附近,哪里可以最快找到出租马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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