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六、“暴食” (第2/3页)
恩估计自己再胖个二十斤都穿不下它,很可能不是被害人的东西。
伊妮莎在旁边稍微目测了一下,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尸检记录上有被害人的腰围,明显比这个要大,应该不是被害人的衣物。”
韦恩对着过来凑热闹的琳娜扬了扬眉毛:
“这里有凶手穿过的血衣,至少是帮凶或者现场知情人的,你能祈求‘智慧贤者’,把人给找出来吗?”
琳娜微微皱眉,“你确定?在城市里寻人,可不一定能出结果。”
韦恩耸了耸肩膀,
之前在芝加哥的时候,韦恩就知道有这么个情况了,就算智慧贤者指向了一个街区或者一幢大楼,那估计找人都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所以他也就是随口一说。
看完了“浴室”,韦恩他们循着先行一步的比尔·坦奇他们,往小木屋里走,
刚进门,就是一股发酵加腐败的气味。
这位被害人的尸体已经被警方送到了停尸房里,所以小木屋里的气味,主要来源于遗留在现场的“糊糊”。
借着煤油灯的光线观察,
床头上方果然挂着一个桶,像输液瓶一样吊着根管子。
桶里的“糊糊”应该是都流下来了,不过看床头附近的量,差不多能把人给活埋了,凶手至少煮了好几桶。
“糊糊”的本体不好确认,不过猜测应该是玉米粉或者面粉之类煮出来的玩意。
看着有点像某部电影里的“芝麻糊”。
小木屋的门窗没有暴力闯入的迹象,推测凶手可能是敲门或者闯空门进来的。
再稍微一想,被害人被发现的时候,是被人绑在了床上的,
这么大个的人,估计不怎么好制服,搬运起来也不容易,所以感觉半夜翻窗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在这里发现了疑似“凶手”的血衣,“糊糊”的发酵时间似乎又不止一天,
那么被害人被凶手控制的时间顺序,或许就得稍微调整一下了。
凶手也不是没有“穿着一身血衣、跨越大半个城市,跑到这里接连作案”的可能性,
但是那样的话,被人意外发现的概率就太大了。
要是让韦恩自己来设计作案过程,这位被害人被控制的时间或许就要稍早一些,
比如让被害人躺在这里慢慢吃,然后借着这个临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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