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二章 坑你没商量 (第2/3页)
不行,被炒了,我也不敢呆呀。”陆森笑了笑,“如果你觉得可行的话,可以现在让人拿笔和纸过来,随便写一个有效的合同就行。这样一来,我就算是乐科的正式员工,等几分钟后再把我炒掉,我心里也舒服。”
停顿一下,陆森接着道,“不是我想让许总为难,只要是你说请我又不请,我心里那口气堵着,感到不爽呀。你请了我再炒掉我,至少我下次到别的公司面试,还可以增加一个在乐科这样的大公司上过班的经历。”
许茂沉吟着没说话。
旁边的樊宇开口道:“我觉得陆助理这个建议倒是不错。”
本来许茂还准备再考虑一下,因为他还没弄清楚陆森到底还有没有别的目的。
但樊宇都这样说了,他便接触这个建议。
让人找来纸和笔,写了一个合同,还樊宇等人作证。
双方签了字后,盖了手印,写了薪酬。
望着上面写着月薪八十万,许茂都有点后怕。
一个助理,月薪八十万,他要是真按这个薪酬把人招进去,回头他就要让公司给炒掉了。
双方签好合同后,一式两式。
看着白纸黑字写的临时性的合同,陆森感叹道:“月薪八十万,这辈子都没想到有机会拿这么高的薪酬。现在,我也算是打工皇帝了。”
樊宇笑道:“陆助理,那你得好好享受一下这八十万的月薪,等下可就没有了。”
“那倒是。”
慕青橙直到现在都没弄清楚陆森葫芦里卖什么药。
可是,刚才她却见到陆森在对她使眼色,配合他演这一场戏。虽然不知道他真正目的,但是觉得陆森不会真坑她才对。况且,他本来就不是自已的员工,也没办法坑。
假如,他真的以一个月八十万的月薪进入乐科,这个也算是他的能力所得。
大概五分钟后,许茂问道:“陆助理,现在可以解除员工合同了吧?”
“行呀。”
听到陆森回答得这么干脆,许茂松了一口气。
“那我现在重新写一份解除合同的协议,再让樊总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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