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991 错乱 (第2/3页)
月辉的牛眼中,萝丝窥见了比驱使耕牛一辈子的人类还要理所当然的念头:那是每个女人都敏锐的,直觉般、刻在血液里的本能。
它们时不时被唤醒,在痛苦或幸福时。
这本能亘古永存,只为提醒雌性准备好她们的口袋,扇动薄而脆的翅膀提醒,要她们用自己的口袋去风里兜不生翅膀的蝌蚪。
‘去装它。’
嗡鸣的虫群说。
‘去风里,拎着口袋的两个角,去风里,用你的胳膊,腰,臀和脚,你的一切与生俱来的、遗忘了也该想起来的——’
萝丝用力晃了晃脑袋。
她感觉事情不对劲。
潮湿闷热的夏季晒不干她漉漉扭曲的记忆和思想,骷髅颅骨般的脑袋,让人变酥脆的时光和让金属承认失败的锈痕,使完了力气的男人的要命处般的松弹簧,以及这段又长又烦人的话——
她像卧在墙沿上的猫,少了个午后端着饭盆‘咄咄’而来的先生,猫是会记得的。
她应该记得…
她该记得她是仪式者的。
一瞬间。
黑暗中的孔雀终于睁开了眼。
风中裹住手臂的丝绸般,虎口在男人疑惑地咕哝声中,轻巧地捏住了他那为了威胁而摇晃的胳膊。
确切地说:精准而迅速地捏住了对方的手腕。
这让几个混混先是怔愣,而后,又发出响亮地嘲笑声来。
纸做的玫瑰啊。
哪怕是刚从泥土里拔出来的,新鲜的,还带着荆棘的。
又能对士兵造成什么影响呢?
战争的失败,又不是因为他们遇上了一片会在夜里绽放的玫瑰。
“如果您放开我的手,我就带着他们,为您鼓掌。”
汉斯敛去表情中的狰狞,倾斜进了一些乳白色的混浊物质:那是唯有刚进入花街的一张张脸上才有的神情——通常来说,离开后的人大不一样。
都是一副与世无争的哲人面庞。
萝丝还有时间分心漫无边际地想,正因为她已经‘醒来’了。
她是仪式者。
又怎么会畏惧凡人——哪怕。哪怕在她还是‘窃贼萝丝’的时候,手里的刀片都能瞬间结果了这几个不长眼的苍蝇…
苍蝇实在闹人。
她晃了晃脑袋,试图摇去沁在脑液里的虫豸气味:一股难以形容、但她就是知道的气味。
“我可从没说过不杀人。”
晚风在黑发的卷尾处押韵,在巷子里,它们成群结队进来的入口处,一枚沾着炙血的金色硬币雷电般划过。
它被拇指弹了出去。
翻滚着打穿汉斯的眼球,穿过大脑,破开后脑的颅骨。
整个过程只有微末的动静。
类似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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